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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员工会是这样执行逻辑?

2011-7-19 15:10|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377| 评论: 33

摘要: 我们看一个例子,当小王接到经理的指示买一本《为结果而战》书时,第二天早上的八点钟,刚好是上班时间就去市场购买此书,一直到下午5点,也就是公司下班的时间,小王才回到公司,气喘吁吁地跑到经理的办公室说,今 ...

我们看一个例子,当小王接到经理的指示买一本《为结果而战》书时,第二天早上的八点钟,刚好是上班时间就去市场购买此书,一直到下午5点,也就是公司下班的时间,小王才回到公司,气喘吁吁地跑到经理的办公室说,今天从早上八点一直到下午五点钟,跑遍了所有的大小书店,已经尽力了就是没有找到经理要的书。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假设小王是按日薪领薪水的,请问是否要给小王发当日的薪水?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要发薪水了。

   
如果第二天经理打电话给一家跑腿公司购买此书,并且谈好相关报酬。也是第二天的下班前跑腿公司打电话告诉经理说,他们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去买这本书,同样没有买到此书。请问这个时候经理是否要给跑腿公司付报酬呢?我想这个时候大家肯定地回答不要,因为跑腿公司并没没有买到经理要的书。情况完全相反了,同样的一件事情得到同样的结果,而因为两个不同的人去处理,对要求付报酬的态度却截然相反。为什么?这显然很矛盾。从买书这件简单的事情中,可以发现企业内部存在的是“苦劳”逻辑也就是说,只要按时上班,该走的程序走了,该说的话说了,至于有没有创造企业需要的结果并不重要,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而在外部市场,企业是按照“功劳”的逻辑,凡是给客户提供的任何产品和服务都是按照实际价值或预先谈好的报酬付费,只要未达成预定的结果,就是无效的。无论你多么劳累,企业也不可能对客户说因为加班加点地工作,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才完成这个订单,所以要多付些报酬!如果企业遵循的是功劳逻辑哪会怎样呢?

企业的本质是赚取利润,没有利润的企业不是真正的企业。利润从何而来,利润是由企业的员创造的,每个员工只有在每天的工作中创造价值才会有利润。那么创造价值成了员工工作的底线。

执行的结果是什么?执行结果是指透过某种手段来创造价值的行为与结果。它具有可衡量性。没有创造价值的执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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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HR剑客 2011-7-19 15:07
这个问题值得反思啊!
引用 夏日时光 2011-7-19 15:14
这和企业所倡导的理念又关系,如果企业倡导以结果为导向的文化,可能会有所不同。
引用 融化的冰激凌 2011-7-19 17:07
这个问题真的很值得讨论。
引用 hr163mail 2011-7-19 17:22
其实这个问题逻辑没有错。

雇佣员工,买的是劳动时间。要的是主要工作成果。

向专业公司,购买的是服务,是结果。

一家专门提供餐饮的公司,你购买餐饮服务了,理应得到回报付款。
可你不会要求行政类的员工,说今天有加班的,你给大家做顿饭,让大家吃好吧?

另外,所付的报酬的多少也是不同的。专业公司,有批量优势,虽然单价不一定高,可相对来说,还是很贵的。因为他的单价里,包括了他的人工费、房租、利润等等。可付给员工的,只是日工资。
引用 hhht010010 2011-7-19 17:44
企业到底是该注重结果还是注重过程呢?
引用 娃娃心 2011-7-19 18:15
最主要的,经理应该引导小王如何提高工作效率.
引用 温州小兵哥 2011-7-20 07:50
导向不同,结果不同,
企业应该来深思诸如此问题的了。
引用 subway_jj 2011-7-20 09:48
所以要绩效考核啊,在多长时间内,安排多少任务,完成率是多少
引用 TEOH 2011-7-22 19:34
所以要建立以能力/绩效为导向的薪酬,晋升(淘汰)体系。
短期看似乎存在一些不合理,长期来说必定是公平的。
引用 lǩԼ 2011-7-28 23:18
{:soso_e100:}看看.了解下呗....
引用 huihongkui 2011-8-1 09:31
回复 5楼 hr163mail 的帖子
感觉这位说的在理

   
引用 xiejigang 2011-8-4 08:25
楼主这个话题非常好,当今中国大多数企业这样类似的现象非常多。要说这位员工小王为什么是这样的执行逻辑?我想答案非常清楚:首先在我们中国的国情下,人是由惰性的,在没有明确的要求和约束的前提下是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的;其次,这个问题的主要责任在于经理,因为经理的安排无计划,导致员工执行无目标,当然结果自然不会好的。经理安排小王去买书,只是告诉他买什么样的书,并没有要求什么时候就去?去什么地方买?是么时候回来?如果书店没有书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超过要求时间怎么办?这些计划和要求都没有,你说小王能不在外面瞎转悠吗?这个问题是谁造成的呢?难道不是这位经理?如果经理有计划地安排小王去买书,即便是没有买到,其成本也会降到最低。
至于小王的报酬是否应该支付?我想是应该支付的。那么,跑腿公司的报酬应不应该支付,我想是不应该支付的。道理很简单,因为两者的关系不同,前者是劳动用工关系,只要产生了劳动,就应该支付报酬;而后者却是一种商业契约关系,只有在契约所要求的结果产生时才能支付报酬。所以,关于本案中支付报酬的两种情况并没有逻辑上的错误。
最后,作为企业来说,它是一个营利组织,是需要追求利润的。在企业的管理活动中是需要执行力的,执行力也是需要有结果的,没有结果就没有执行力,这些都是很有道理。那么没有执行力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再从企业的组织层面来看看就应该明白,一个企业最高层是决策层、其次是管理层、再次是执行层、最后是操作层,通过这个层级我们不难看出,执行力好坏决定于执行层,那么,一个部门的经理是不是属于执行层呢?当然是,所以我说应该是经理的责任。作为员工的小王,他所处的位置是操作层,他是按照指令进行操作的,在买书的一天中也没有人去跟踪和检查他的执行情况,在这样的情形下,小王只能一直执行下去,直到下班,这个问题即便是按绩效考核来解决这个问题,责任也不在小王。最后的结论是:本案没有逻辑上的错误。更重要的是作为管理者的经理,应该考虑如何让工作更有执行力?能不能做到事前有计划、安排有目标、事中有检查、结果有要求、问题有改善措施?如果我们管理者不能做到这些工作,为什么要去职责别人呢。
引用 我爱HYH 2011-8-4 08:56

    赞成14楼的观点
引用 我是传说 2011-8-4 09:07
管理层是决心推动,中层是榜样复制,基层是坚持执行
引用 枫行 2011-8-4 09:18
非常赞同13楼的观点~
引用 我还就不信 2011-8-4 09:28
14楼说的挺好
引用 小鱼饵 2011-8-12 16:15
同意14楼的观点。
引用 sweety格格 2011-8-12 16:51
13楼“事前有计划、安排有目标、事中有检查、结果有要求、问题有改善”写的太好了,学习~~
引用 zhouyanqian 2011-8-12 22:14
这个案例伪命题,偷换概念,处理不好会对同志们有误导:
我们来逻辑推理下:
    大前提:经理指示小王买书,未达成目标,应当付薪
    小前提:经理委托跑腿公司买书,未达成目标,不会付薪
    结论:公司追求利润,小王未达成目标,应和跑腿公司一样,不应该有工钱。
笔者的意见是:
     1、公司和小王是雇佣法律关系,公司和跑腿公司是商业关系,雇佣关系和商业关系虽有关联,但没有必然关系。
     2、小王作为劳动者,执行了经理的指示,从管理学来说,被执行者无须命令的结果负责,应由下达命令人对结果负责。
          如果由经理负责是否又正确呢?也不完全正确,我们判断问题要纵向横向的看,如果每一个下达命令的人都要对成败负责,那么这个公司今后就没有人干去创新,从人力资源的角度看,这无疑不是人力高端智力的浪费,这个浪费是公司最大的浪费。
       从问题的表明看,经理对结果负责,这是非常传统的错误管理理念。公司要发展,就必须要鼓动高级管理人员大胆创新宽容失败。一个没有宽容的公司从本质上说没有人性,只有商业结果,这样的公司只适合于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三来一补企业,没有可持续性。
  2、经理和跑腿公司签署的是商业合作行为,换一句话说就是买卖行为,从案例看,只要做到一手交书、一手交钱,这个买卖关系就结束了。

    其实这个案例在日常生活中估计不会出现,很难相信一个经理为了买一本书还委托一个跑腿公司去买。在信息化透明的今天,就一本书而言,公司员工买不到,跑腿公司也就很难买到。
    所以笔者认为,案例是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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