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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职工违纪都可以辞退吗?

2010-8-15 11:38| 发布者: 果核| 查看: 516| 评论: 7|原作者: 蹲着玩尿泥

摘要: 张小姐于2008年5月22日入职某商场做服务员,月工资为2800元,劳动合同期限至2010年5月21日止。2009年8月,张小姐怀孕。  2010年2月5日,有位顾客拿婴儿手推车到商场要求退货,张小姐在没有征得管理人员同意以及没 ...

小姐于2008522入职某商场做服务员,月工资为2800元,劳动合同期限至2010521止。20098月,小姐怀孕。
  201025,有位顾客拿婴儿手推车到商场要求退货,小姐在没有征得管理人员同意以及没有电脑小票的情况下,只是因为该顾客为商场员工的家属,擅自决定退货,给商场造成经济损失90元。
  201026,商场以小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小姐的劳动合同。小姐认为,其违规还没有达到即时辞退的严重程度,而且其还在怀孕,要求商场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42000元(15个月,按2800元计算)作为三期的保护费。

  本期问题:


  1、张小姐给公司造成损失90元,公司能否辞退怀孕的张小姐?
  2、假使公司辞退张小姐不当的,张小姐的三期工资待遇应该按什么标准支付?案件中张小姐的请求能否支持?
  3、基于本案,如果管理违纪的三期女职工?

小姐未经许可违反正常的工作流程,为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小姐赔偿其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90元。

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看,用人单位解除三期妇女劳动合同,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而第39条种有两项比较符合本案的特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显然,90元的经济损失不管从这两点上都说不通。因为既算不上重大损失,又不算是严重违纪。即便用人单位明确规定,将90元的经济损失定为严重违纪,也可能被视为显失公平而变成无效的规章制度。因此,第一个问题,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小姐。如果用人单位单纯地根据“为公司造成损失90元”而辞退小姐,则用人单位很可能被认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小姐三期被辞退,而且是违法辞退,小姐可以要求单位双倍的经济赔偿或者恢复劳动关系。当然,鉴于张小姐在用人单位的工龄不足两年,因此要求双倍经济赔偿并不划算。小姐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自动延长合同期限至三期结束。也可以要求和用人单位协商,即补偿小姐从怀孕到三期结束的经济损失。

管理三期妇女,要本着尊重、客观、合法、合理的精神。首先尊重三期妇女,尊重他们应该享受的各项权益。其次,客观地看待三期妇女问题,积极引导三期妇女在保证身体健康的同时,继续做好本职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违纪累计升级制度,即数次轻微的违纪可以升级成为一次严重的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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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2010-9-26 14:00
还好,我们公司的部分员工如果怀孕了,自己辞职。
引用 2010-9-25 15:14
小麦306: 我们单位现有一名在三期的员工,怀孕5个多月了,不办理请假等手续,这样旷工有一个多月了,天天在宿舍绣十字绣,她说不想去上班,但是也不办任何手续,这种情况 ...
如果能证明员工旷工,那么属于严重违纪,可以辞退。但辞退三期员工都要慎重点,否则很麻烦,因为三期员工还是容易和用人单位产生争执和纠纷的。
引用 2010-9-23 10:07
我们单位现有一名在三期的员工,怀孕5个多月了,不办理请假等手续,这样旷工有一个多月了,天天在宿舍绣十字绣,她说不想去上班,但是也不办任何手续,这种情况下能辞退吗?
引用 2010-8-23 23:46
这位就是传说中的犀利哥
引用 2010-8-23 14:11
   今天可没丢鸡蛋哦。
引用 2010-8-19 16:00
cucu静:
我很想知道,假如公司赔偿张小姐从怀孕到三期结束的经济损失的金额,及算法。 ...
一般情况是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到三期结束。再加上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补偿。
引用 2010-8-19 15:51
   我很想知道,假如公司赔偿张小姐从怀孕到三期结束的经济损失的金额,及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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