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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与另一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2010-8-17 09:40| 发布者: 罗密欧的罗| 查看: 546| 评论: 12

摘要: 我司一员工,有二级建造师证,一直与一建筑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交社保),与我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从今年01月一直到现在一直未签,理由是待遇不能达成(因HR部门的原因一直拖到现在才来解决),且此员工拒签合同无 ...
我司一员工,有二级建造师证,一直与一建筑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交社保),与我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从今年01月一直到现在一直未签,理由是待遇不能达成(因HR部门的原因一直拖到现在才来解决),且此员工拒签合同无任何书面证明,现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请问要怎么处理好?能否以重复用工给予解聘?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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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我爱书 2010-8-16 19:06
楼主所述的这种情形,个人认为这人如司时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而只能签劳务合同。这样,和员工建立的就不属于劳动关系。
引用 微凉。 2010-8-16 23:16
楼主说的这种情况我有以下的几点建议,纯属愚见:
如果该员工目前尚不知道公司的辞退意向的情况下,1、可以制作一份劳动合同签收单,主要目的是让他在劳动合同签收单上签字,保留证据,证明非公司方面的原因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制作谈话记录或者谈话录音等。

楼主说的从1月起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事实上已经过了签订合同的最佳时期了,若是公司没有保留相关举证的话,就会有很高的风险,并且每月需要向该员工支付二倍的工资。若是超过一年的话不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还要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要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可以这样做:现在按照他工作的月份计算尚不满一年,所以公司必须在保留证据的情况下书面通知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但是应该按照他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证据保留需按照我上面所说的做)他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了6个月,但尚不满一年的情况下多支付给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另外:
楼主说的与其他公司有劳动关系(是事实劳动关系?),我不明白是不是说这名员工与别的公司签有劳动合同,若是同别的公司签有劳动合同的话避免产生连带赔偿责任,应当要求该劳动者出具该建筑企业同意其在你公司入职的书面证明。

在同该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若是有以上举证,则可以避免公司有更大的损失,防止发生劳动纠纷,以防万一嘛。。。
本帖最后由 微凉。 于 2010-8-16 23:35 编辑

引用 夏牛飞 2010-8-17 08:29
这个问题在我们公司也存在,其实在现实中情况很复杂,不像楼上说的那样简单
引用 hogan_bj 2010-8-17 08:46
其一、知道人家已经跟别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还要雇佣人家,企业和hr部门应该反思一下了。其二、员工以薪资待遇未达成一致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说明他本身心里明白同时跟两个单位签订合同是不行的。其实企业和个人都有过错,鉴于双方都没有书面凭证(不知道工作这几个月,贵单位还给人家发工资吗?),但已形成事实关系,建议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工资每月按同工同酬方式支付,可给予一个月补偿金。  
p.S. 最好拿到此员工与另一家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这样在谈判的时候会更有优势吧。
引用 小差火 2010-8-17 09:09
给你解决问题的办法!
你公司根本没办法和他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
只有劳务关系,所以没有劳动合同也无所谓!
现在想把他干掉,很简单,把他叫到办公室对谈话录音,主要是劳务终止的内容,当然保安要准备好,还有先要和仲裁打好招呼,另把他的社保记录拉出来!另录音的内容最好是从他打你公司打工包括不愿意签劳动合同的全过程!
引用 Dice65710 2010-8-17 12:54
引用 dan0712 2010-8-17 13:30
我想,贵司是需要这个员工的二级建造师证,以此来补充企业的资格项(有很多这样的企业),如是这样的话,可与其签订一份兼职劳务协议,过一段时间再解除协议,是否可规避一下企业的风险。
引用 小差火 2010-8-17 13:40
回复 6楼 小差火 的帖子


    这种人必须强力解决!
引用 cowboykiki 2010-8-17 15:17
是劳务关系,因为用别人的挂靠资格是违反的,有悖于相关部门的管理本意。
引用 ceylon 2010-8-17 17:51
早干什么去了,进人的时候没想到?
引用 可吟儿 2010-8-18 10:44
来学习的
引用 虾谈 2010-8-18 11:14
回复 8楼 dan0712 的帖子


    认同8楼意见,因为其他的公司给此员工缴纳社保,本单位可以与他签订劳务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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