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公司是一家娱乐服务业公司,最近人力资源部经理小苏遇到一个麻烦事:刚招聘进公司三个月的服务员小李(30多岁)说怀孕了,刚请了一个星期假,假期刚满,又要请一个星期假,说是需要保胎。此员工的维权意识很强,说了,我请假怎么了,在此时,公司也不能和我解除合同。我还需要继续请假。经了解,此员工以前习惯性流产了两个孩子了,这次怀孕对她来说很重要。另外,公司也未为她入社会保险。 问题:1、对员工请假,公司怎么处理? 2、如果想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什么时候可以,人力资源部如何操作? 3、以后如何避免此种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