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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销售人员的考勤工资核算问题

2011-8-15 13:00|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857| 评论: 10

摘要: 我们是做门店销售的公司,销售人员的月工作时间规定为26天。 但有的时候可能因为工作需要加班,所以存在某些员工工作时间为28天或者30天。 而某些人是27天,中间没休公众假期但休事假或病假了。 我们核算工资是按基 ...
我们是做门店销售的公司,销售人员的月工作时间规定为26天。
但有的时候可能因为工作需要加班,所以存在某些员工工作时间为28天或者30天。
而某些人是27天,中间没休公众假期但休事假或病假了。
我们核算工资是按基本工资/26*出勤天数来计算的,如果大于26天的工作时间,基本工资还是按26天计。
这样是不是就存在着不公平呢?上满30天的员工和上27天的员工基本工资是一样的!
如何计算基本工资才能公平?请各位帮忙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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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咖啡厅 2011-8-15 12:07
如你公司规定正常作息时间为每周六天,每月26天,那计算工资就应按26天来计发,多出的天数视为加班或无偿劳动了。
引用 markkk2010 2011-8-15 12:08
这个,我想不存在太多的问题。假如你们的基本工资是2600元/月,则按照你们的算法:
张三工作了30天,则张三的月工资为2600÷26*30=3000元;
李斯工作了27天,则其月工资为2600/26*27=27000元;
还是会有区别的,基本工资一样,并不是每个人到手的都一样。就像法定计薪天数21.75,并不是每个人实际工作了21.75天。
个人之见,敬请指正。
引用 糖糖2003 2011-8-15 12:08
多出天数 作加班来算啊 给予加班费
引用 yiyi907 2011-8-15 12:29
工作26天 和30天的工资一样这样明显不公平
超出26天的是不是应该要给员工加班费呢?
引用 六小灵童 2011-8-15 12:42
不给加班费,别到时候员工找你麻烦,等到员工离职没准一起让你补齐。
引用 芋儿 2011-8-15 12:53
同意咖啡厅的看法,这个考勤计算方式下,超过26天的出勤就应该做为加班,具体是兑付加班费,还是补休,要看公司的具体要求了。
引用 cuicui 2011-8-15 14:37
加班费肯定是没有的,销售人员以提成为主,他们的基本工资就在1K多一点。
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人家也没倒休,上足了30天,而有的倒休了,成了27天,我觉得这样拿一样的工资是不公平的,所以才问大家呀。
看样子只能这样不公平了?
引用 杨柳垂绿 2011-8-16 11:32
不是的,应该是你们的思跟有问题。例如上月出勤27天,那么多出的一天就可以调休用,而本月出勤25天,应该按26天算,倒休的视为出勤计算。
引用 daidai_2121 2018-6-27 12:04
核 出一个标准应出勤天数,多上的天数按加班核算
引用 容嬷嬷 2019-4-23 14:06
门店销售以提成为主,计算加班工资对于很多公司不太可能了。但是又怕天数不一样,有不公平,员工在消极加班。个人浅建:月上班天数超出本月核算工作的天速的可在x个月内调休,x个月为一个周期,过期不修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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