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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个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2011-8-16 14:22|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208| 评论: 7

摘要: 公司一位销售人员鱼6月份旷工,但是一直不肯回来办理辞职手续。7月份的时候公司将其保险都停掉了,也就是说从8月份开始不缴纳社保了,可是到现在该员工还是不肯回来办理离职手续,现在公司害怕其有什么想法,万一来 ...
公司一位销售人员鱼6月份旷工,但是一直不肯回来办理辞职手续。7月份的时候公司将其保险都停掉了,也就是说从8月份开始不缴纳社保了,可是到现在该员工还是不肯回来办理离职手续,现在公司害怕其有什么想法,万一来个劳动仲裁什么的,员工都没收到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就把保险停了,这样就麻烦了。于是公司想从这个月再给其交上保险,这样8月份继续交着,中间就不会断开了。
问题是:
1.缴纳社保前要到所在区进行劳动合同备案,这份劳动合同上的合同期限该如何填写?
2.如果缴纳成功,他的档案里面需不需要放一份新的合同呢?(因其一直未办手续,档案目前还在公司)
3.若其要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公司的做法对其有没有影响,有没有什么风险?
请大家多多指教,解我燃眉之急啊!
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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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四眼仔David 2011-8-16 14:26
回复 1楼 小小Grace 的帖子

关于员工自离、不办离职手续等的问题,之前已经有很多帖子说过该怎么处理了...

EMS快递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到该员工身份证住址、现住址或者经济联系人住址,保留回执做日后争议的证据。--- 如果拒收,退后,件,不要拆封,原封保留以便日后产生争议仲裁时由仲裁员原封拆开。万无一失~~
为其重买保险,那时自找麻烦...
   
引用 cielle 2011-8-16 14:26
这样不就是是等于连续签订两份合同。
6月份旷工,当时就应该以旷工为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员工手册,里面写有旷工达到多少天,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寄到员工居住所在地,保留复印件,以及寄出单子上写明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引用 wh343766761 2011-8-17 12:03
电话通知本人回来办手续。然后再按程序接触合同。
引用 cowboykiki 2011-8-17 20:57
当断不但不受其乱!
引用 版权课程网 2011-9-15 08:35
慢慢来5515,呵呵
引用 taojl 2011-9-15 08:45
旷工,按规定解除合同,让工会参与,通过适当形式通知本人,拒收通知没关系,工会签字很管用,法律效力有保障
引用 onlysup 2011-9-15 13:39
这种补救的风险太大了,如果连续续签劳动合同,一旦续签的时间到期,员工就可以提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是不能拒绝的。
既然这名员工已经很久没上班了,公司也没有在关键时刻采取最为有效的方式来解决,看看现在能不能私下联系一下员工,看看员工的想法是什么,另外也探听一下他想仲裁什么,心理有个准备。
再说,劳动局既然已经认可了你们办理的停缴保险的手续,说明也认可了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员工就要一起上告法院你们公司和劳动局,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你们不用担心仲裁,因为基本上劳动局会帮你们抵挡的,否则劳动局就会有责任的。你们也可借用劳动局都认可劳动关系不存在而停缴保险为由,来抵挡一下员工,也许员工会退缩的。
如果实在不幸,到了法院,就要讲究证据了,这种官司公司也不是没得打,但是相关证据一定要有,如休假证明,考勤制度,员工签收制度等等!同时也要关注一下员工的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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