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位销售人员鱼6月份旷工,但是一直不肯回来办理辞职手续。7月份的时候公司将其保险都停掉了,也就是说从8月份开始不缴纳社保了,可是到现在该员工还是不肯回来办理离职手续,现在公司害怕其有什么想法,万一来个劳动仲裁什么的,员工都没收到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就把保险停了,这样就麻烦了。于是公司想从这个月再给其交上保险,这样8月份继续交着,中间就不会断开了。 问题是: 1.缴纳社保前要到所在区进行劳动合同备案,这份劳动合同上的合同期限该如何填写? 2.如果缴纳成功,他的档案里面需不需要放一份新的合同呢?(因其一直未办手续,档案目前还在公司) 3.若其要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公司的做法对其有没有影响,有没有什么风险? 请大家多多指教,解我燃眉之急啊! 多谢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