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一个朋友问一下这个问题: 同属一股份公司的子公司A和B,他入职时与A签订劳务合同,现改为和B签订,算第几次签订?何时能签无固定? A和B同一个总经理,财务,人事都是同一组人员在管理,办公地点也在一起。因A和B属同一业务链,在第二次合同期满前从A公司调动到B公司(重签了合同),现在第三次合同期内,又由B公司调动到A公司,正要重新签订合同。第一次合同签订日期是2007年9月到2008年9月,第二次签订是2008年9月到2009年9月,第三次签订是2009年9月到2011年9月。 1.按照现在的劳动合同法,可以和A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什么时候可以签订? 2.这种子公司形式,调来调去,合法吗?每次调的过程中,需要解除与上分合同的劳动关系?工龄、社保等又如何计算? (这种情况在以前的老国企比较常见,最后这一段是我自己加上去的话) 希望诸位同仁,各位高手给予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