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位HR朋友所在公司发生的案例,请各位协助。 现在情况是这样子的:公司里至今5月份到7月份工资仍未发放(包括5月份、6月份、7月份、8月份离职的一些员工),有员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劳动部门也责令了公司应在8月22日之前将工资发放下去,但是昨天为止公司仍无法发放,现劳动部门给予公司罚款处罚。 现员工想了解的事情是:我们如何让自己的利益能得到保障。 问题: 1、
现如果不想公司破产,员工应该如何做? 2、
若员工去申请仲裁是否一定会令公司破产,若破产,员工能否拿回自己的所有工资(5-8月份)?需要多长时间? 3、
若破产或被其他人收购,公司需要走哪些什么程序,公司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4、
其实若被其他人收购,是否原本公司人员仍为公司的在职人员,由新的老板对这些人员进行支付工资,其他不变? 5、
因不少人员的工资已进行了调整,请问发放工资时是否按财务部门上交的工资进行发放?还是会根据劳动合同内的工资(调整工资时没有在合同内进行变更只是写了工资调整表)进行发放或者是工资调整表的工资? 6、
如果申请法院支付令的话,是否只要公司出面去解释的话,支付令就失效? 7、
其他的赔偿问题,如果员工不申请的话,劳动部门应该是实行“民不告,官不理”的政策吧? 8、
如果公司里有孕妇,她的产期在11月份左右,那破产的话,她是否与大家一样只能拿到之前拖欠的工资,或者还是要将相关产假的工资也给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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