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有一位同事拿了一张请假单过来,原来是他的伯父去世需要请丧假4天。但下午我查了一下《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里面只规定了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方可享受丧假(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但对旁系亲属却没有规定。但我又认为,本来员工的亲属去世已经是件悲哀的事情了,也不可能当面对他说,这种情况不能请丧假。因此想问一下大家,你们所在的公司对旁系亲属去世请假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也算丧假的?这几天的工资是按什么性质的假给予计算? 本帖最后由 深圳湘湘 于 2010-8-23 15:1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