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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先生的脑震荡和胃出血能认定为工伤吗?

2011-9-19 13:51|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481| 评论: 12|原作者: 五月好时光

摘要: 9.18号有幸亲临韩智力教授的人力资本高峰论坛,在韩智力老师所讲的新《社会保险法》与企业用工应对的课堂上,幸听来一个案例,大概如下,希望和中人网的家人朋友们分享一下: 候先生是某公司的推销员,去外地推销 ...
9.18号有幸亲临韩智力教授的人力资本高峰论坛,在韩智力老师所讲的新《社会保险法》与企业用工应对的课堂上,幸听来一个案例,大概如下,希望和中人网的家人朋友们分享一下:
      候先生是某公司的推销员,去外地推销的时候约几个客户吃饭,酒桌上劝酒时,客户对候先生说,你每喝1玻璃杯白酒(三两左右),我们公司订购你们价值200万元的设备一套,生性豪爽的候先生是连续喝了6杯,当时就醉倒在地,同样的醉熏熏的客户方先生驾车送候先生回家,在快速行驶中遇到护栏上,导致候先生重度脑震荡送至医院,另外,由于饮酒过量,在救治时,医生还发现候先生出现了胃出血。
       请问,候先生脑震荡和胃出血能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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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凊伈 2011-9-19 11:39
本帖最后由 凊伈 于 2011-9-19 11:42 编辑

不能认定为工伤

个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涉及的费用公司应全负责



引用 maggieqin 2011-9-19 11:40
应该能认定工伤
引用 糖糖2003 2011-9-19 11:43
本帖最后由 糖糖2003 于 2011-9-19 12:31 编辑

刚看了一下工伤的认定
陪客户吃饭的性质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
个人也觉得不能算工伤
引用 qd991 2011-9-19 11:44
我觉得也不能,只能公司给予人性化补偿
引用 hr163mail 2011-9-19 11:51
医药费全报。

哈哈。中国国情下,喝酒就是工作。

引用 山村牧童 2011-9-19 12:07
个人认为:不能认定工伤。伤者可以追究驾车者的民事责任。
引用 艾小当 2011-9-19 12:14
能认定为工伤,因为是工作需要,而且销售的职业本来就是有这样的特殊性
引用 HR叛徒 2011-9-19 12:54
赞同沙发的观点
引用 68816703 2011-9-19 14:04
个人认为如果按照工伤保险实施条例来看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费用问题要看公司的意见,如果公司愿意承担的话,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引用 s80s1b27 2011-9-19 14:15
胃出血是饮酒造成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脑震荡是可以的,与客户吃饭是工作的延续,因此是在下班途中
引用 三省其身 2011-9-19 16:18
同意2楼,期待其他意见
引用 福气老高 2011-9-19 21:48
由于饮酒过量出现了胃出血不能认定工伤。
候先生虽然醉倒在地,但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的肇事者是客户方先生与候先生无关。因业务招待客户是工作的延续,回家路上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履行工伤认定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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