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请教下关于工伤的处理。一共有2个案例。 1、员工已经申请认定工伤,主要问题是她的腰部植入钢钉,还在停工留薪期。征询过其主治医生的意见,回复是可以回厂做些轻松的活。公司通知其来上班,也不愿意。针对这种情况,公司继续支付工资直到其结束治疗吗?还是有其他合理的办法? 2、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已经在交警大队,进行事故认定。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交通事故及工伤都能给予赔偿?此外,公司在其停工留薪期间,继续支付其工资及缴纳社保公积金,请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后,责任方会再支付其误工费,换言之,此员工将收到公司薪资和责任方的误工费,等于两份工资。请问这部分又怎样可以挽回公司的支出? 我是小菜鸟,谢谢大家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