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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署注意事项

2011-9-22 14:19|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191| 评论: 24|原作者: so_so

摘要: 1、 主体:甲方(即公司方)的名称是本公司还是劳务派遣公司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司的注册地在哪里。因为这个会影响社保参保地,有良心的公司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在你工作城市买社保,但无良心的公司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 ...

1、 主体:

甲方(即公司方)的名称是本公司还是劳务派遣公司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司的注册地在哪里。因为这个会影响社保参保地,有良心的公司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在你工作城市买社保,但无良心的公司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在其他城市买社保,令人力成本下降,亦损害了员工的个人利益,最直接的就是医保与生育保。

乙方(即员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一定不能填错,否则维权的时候,员工有口难辩。

小知识:

劳务派遣这个概念早在20年前就有,当时因为外国驻我国的办事处不能直接聘请员工,只能通过中介机构——劳务派遣的形式聘用员工。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的实行,就更加规范了这个行业,所以,如果合同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可以说员工的合法权益是一定可以得到最基本的保障,劳务派遣公司绝不会做违法的事,至于是否合理就见人见智,正如上面所提到的,在外地买社保,是派遣公司常用的手法,而且是完全合法的。

2、工作地点:

一般会是填写一个城市。一定要看清楚是否在本地,还是一个大区域。如在一个大区域,就需要自己考虑清楚,有机会单位会调你去其他地区工作,自己是否愿意接受?如果不接受,会被视为你自己终止劳动合同,是不能得到经济补偿的。

3、职位、薪金:

是否和面试谈好的工资一致。一般正规公司会在入职前出一份OFFER  (这个很重要,没有拿到OFFER,千万不要辞掉原公司的工作),合同上的职位、薪金必须要与OFFER一致,不要听信合同薪金是税后所以与之前所说的不一致这种说法,合同薪金一定是税前的(不扣除任何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4、合同期:

大家记住一个试用期的准则:11个月,22个月,33个月,3+1天以上不超过6个月。
    按规定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换句话说,应在试用期就签署劳动合同而非试用期满才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且不能以任何理由延长试用期。

5、工时制:

一般员工的工时制是每周40小时(即标准工时制),但管理层或某些职位的员工会使用其他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制。
    各种工时制最最重要的分别是加班费的结算。
    标准工时制:工作日加点按150%计算加点费,休息日按200%,法定假日按300
综合工时制:全部按150%计算加班费,法定假日按300,不定时制:公司可以不计算任何加班费

6、关于其他约定;

加班费计算基数:一般合同没有约定,要按税前薪金计算,但公司有权约定一个少于税前薪金的加班费计算基数(这个要看看公司的良心了)。
    规章制度:这是必要的附加条款,即使在合同中不提及,员工也要另外签署承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约定,属合法且必须的手续。员工必须仔细看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公司会详细规定哪些行为属于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以方便通过制度约束员工行为,炒人的时候就有依据,重点就是看那些行为属于违反公司制度的,这些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有什么后果。
保密约定:即使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员工都有保密的义务,这点要记得。某些特殊职位,公司会约定员工离职后2年内不能从事相关行业、职位,在此期间,公司需要继续支付月薪给员工直到约定期结束。这种约定称为竞业限制,期限不能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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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凊伈 2011-9-22 14:14
感谢分享
引用 汪紫萦 2011-9-22 14:18
感谢分享
引用 独自徘徊 2011-9-22 14:40
很好,谢谢
引用 qd991 2011-9-22 14:40
合同这块,2个月试用期也可以是1年吧
引用 qd991 2011-9-22 15:34
不得超过2个月,但包含2个月
引用 xzll801205 2011-9-22 15:44
虽然都是些常识,但整理出来很适用哟
引用 涯鸦 2011-9-22 15:54
虽然上面有些信息有些存疑,但是还是感谢
引用 jingege535 2011-9-22 16:10
本帖最后由 jingege535 于 2011-9-22 16:13 编辑

安排楼主上面写的话,我们公司有两点违法咯。
一、试用期考核不通过,会延长一个月转正;(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且不能以任何理由延长试用期。)
二、保安人员职位是按标准工时制上班的,每月加36小时加班,可是这个36小时是按1.5倍工资算的。( 标准工时制:工作日加点按150%计算加点费,休息日按200%,法定假日按300
引用 ddl1357 2011-9-22 16:44
谢谢分享
引用 糖糖2003 2011-9-22 16:48
至于OFFER这点 很多单位还是有所欠缺
引用 风雨桔子 2011-9-22 16:50
我想几乎没有公司100%做到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吧
引用 yintianxue 2011-9-23 10:12
谢谢分享!
有些公司签订完劳动合同后,本应公司与员工各留一份,但结果没有员工,这何故?员工如何维权呢?
引用 kitydy 2011-9-23 21:55
谢谢楼主的分享~~
引用 tmary 2011-9-24 10:01
学习了,谢谢分享
引用 wadyw 2011-9-25 10:08
上海2年的合同可以签3个月试用的吧
引用 markkk2010 2011-9-25 10:14
谢谢so-so分享!
引用 ashleyfuqi99 2011-9-29 13:37
谢谢分享,学习了
引用 hzqlxls 2011-9-29 16:14
感谢分享!
引用 hxf731 2011-10-1 19:12
楼主写得很好
温故而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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