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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宫外孕的生育保险求助

2011-9-23 11:18|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1203| 评论: 10|原作者: 嘿宝猪

摘要: 浙江省某朋友7月4日入职一新公司,9月17身体不适,医院检查为宫外孕,当天即住院,17日手术治疗,22日出院,共计医疗费7000左右。 情况如下 :7月入职时,该公司(下称A公司)HR 要和她签订外包公司的劳动协议,该 ...
浙江省某朋友7月4日入职一新公司,9月17身体不适,医院检查为宫外孕,当天即住院,17日手术治疗,22日出院,共计医疗费7000左右。

情况如下 :7月入职时,该公司(下称A公司)HR 要和她签订外包公司的劳动协议,该朋友不肯,因为应聘的是该公司的岗位,而非外包公司的岗位,后A公司HR要求她签署不交社保同意书,她未签署。8月后签署和A公司劳动合同,并补了7月社保。

办理住院过程中 医院已经告知 医保卡停用了,当时觉得奇怪,后来才知道原来医保7月断缴,虽8月有补缴,但是医保卡要10月才回复正常使用。而生育保险,社保局柜台说 必须要手术前6月连续缴满,才能报销。

那问题的症结就变成8月补缴7月 是否不能享受社保?如不能,A公司在过程中是否该负报销医药费的责任?

请大家的回答最好有相应的条款说明~~非常感谢! 求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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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凊伈 2011-9-23 11:17
本帖最后由 凊伈 于 2011-9-23 11:18 编辑

A公司应该负责医药费,因未按时缴费导致了补缴的后果

个人意见,期待各位解答
引用 qd991 2011-9-23 12:54
公司已经补交了7月份的社保?为什么社保中心不认可这个连续性呢?不懂啊
引用 宠着小猪 2011-9-23 13:19
因为浙江省有规定是必须满6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
引用 ping52 2011-9-23 13:23
哇,这个有点复杂啊,感觉公司应该要承担的才是,不过员工7月份才入职,又有规定说必须要缴满6个月才能享受生育险,那我的理解是,生育不能享受,但是医疗应该有公司承担。
不知道对不对?
引用 糖糖2003 2011-9-23 13:23
个人觉得若公司人性化的话  应该负责一部分医药费  
但是很多公司估计也有相关规定吧
比如我们公司入社不满3年是不允许报销的
引用 qd991 2011-9-23 15:29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9-23 13:23
个人觉得若公司人性化的话  应该负责一部分医药费  
但是很多公司估计也有相关规定吧
比如我们公司入社不满 ...

要3年?似乎劳动法不认可吧?
引用 嘿宝猪 2011-9-23 15:33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1-9-23 13:19
因为浙江省有规定是必须满6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

请问文件有什么名字?社保的人说必须术前6个月是连贯的,但是之前一直都是连贯的啊~如果正好赶上 那社保有什么意思呢 之前一直交 反而没有 到需要了 中断下又不行了 不是很无语么
引用 宠着小猪 2011-9-23 15:44
本帖最后由 宠着小猪 于 2011-9-23 15:46 编辑
嘿宝猪 发表于 2011-9-23 15:33
请问文件有什么名字?社保的人说必须术前6个月是连贯的,但是之前一直都是连贯的啊~如果正好赶上 那社保 ...


《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二)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同时提醒楼主注意的是,因为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如果出现断缴造成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和医药费报销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引用 糖糖2003 2011-9-23 16:07
qd991 发表于 2011-9-23 15:29
要3年?似乎劳动法不认可吧?

我们公司为员工另外买了生病意外险 所以入社蛮3年可以再报销的
引用 嘿宝猪 2011-9-23 17:04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1-9-23 15:44
《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嗯嗯~我也这么想的~谢谢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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