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甲方: 乙方:姓名: **号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乙方工提出辞职,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日,试用期满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辞职必须按照以上规定提出辞职。 如果即乙方未能按照以上规定及时通知甲方(即辞即走),视为违约,造成甲方岗位空缺,未能及时补充,影响甲方的正常运营,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双方约定经济损失的赔偿办法: 按照乙方辞职前六个月(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实际月计算)税前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日工资,再乘以七(补充岗位空缺的最短招聘周期),在工资中扣除。 【简单的说就是扣七天工资。我们正常都是次月发工资,就是相当于压一个月工资, 员工离职时至少有一个月工资没有发,7天工资都属于少的呢。根据《违法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的第三项,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来进行索赔的。员工直接离职导致工作没人做,影响生产进度,造成经济损失,至于为何是7天的工资,是因为他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确实难以计算。】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20 年 月 日 附: 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