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一个朋友聊天时,谈到这样一个问题,我觉得可以拿出来让大家来讨论下,如何来调整该员工工资,事情是这样的: 该员工简称A,是车间技术骨干,在某公司工作也干了五年了,基于他的工资低于其他技术骨干工资,工作中时常带有情绪在,考虑到给A加工资顾及到其他员工的影响性,公司规定工资是每年调整一次的,所以不好调。但是车间里有些技术性的活,只能靠员工A来完成,为了挽留A,也为了避免调工资引起其它车间骨干的影响性,该车间主任想出来了一个办法,就是让A完成本工作岗外后,让A参加本车间计件工资的活,工资按计件工资计算,多劳多得(当然前提条件是保证技术骨干的工作,不影响其前提下)让其有时间就做计件工资的活,工资一并同计时工资纳入计算。所以在本月人事部核对工资时发现,A有两笔工资构成,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结果计时工资里面有加班工时53小时,经核实得知,这加班工时里面也有计件工资的部份,就相当于计件工资的工时也算到了计时工资的加班工时里面,(53个加班工时里面有可能是,24小时既是计件工资的时间又是计时工资里面的加班工时)等于重复计算了这笔工时。人事部通知其车间需要把计件工时必须明确出来,不能重复算到计时工资的加班工时里面, 车间主任认为:一、员工A需要挽留,目前调工资不是办法,换掉A更不可能,找不到顶他的人,走了的话,有些技术活还没适合的人顶上来 二,认为A做的计件工资活,A不做的话,需要安排一个员工来做,但是一个员工做的话,成本要远远高于员工A计件工资的成本,所以车间主任认为是为公司节约了成本, 三。基于A员工计件工资特殊性,车间主任认为没有办法核实出他的计件工资工时,所以没办法核实,只能重复这笔工时,但是总的来说还是节约了公司成本,可以不安排一个计件工资的员工。、 听起来,似乎很合理但我们质问到,如果这样,是不是会给其他技术骨干都带来影响,这样重复计算工时的,按制度是不允许,在人事作业程序里面更是行不通的,如果你是人事经理,你会如何处理好这件事情呢?希望大家来讨论一下,也许就发生在你身边,等待着你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