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对吵架的反感和排斥,不管是在成长过程中,还是进入到了职场,我一直都避免陷入和别人的争吵或是辩论之中,事实上我个人虽然折服和着迷于辩论者那种玩转文字的风采,但潜意识里我对人们用唇枪舌战的方式来说服他人的效果一直持有怀疑态度,既便你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把母鸡说成凤凰,把草根说成金条,但你能让对方从心里接受你的观点吗?几乎不可能。
当然,仅仅用“唇枪舌战”来评价辩论未免太狭隘和肤浅了,辩论之中所涵盖的东西其实远远多得多。 今天发生了一件事让我突然想起了在本科时候偶然听过的一场关于辩论的讲座,主讲的李老师曾经担任过国际大专辩论赛的评委,李老师的讲座题目是“中国社会转型中的电视辩论赛”,题目有些吓人,不过没什么,一个引子罢了,我相信李老师真正想向底下学生传达的是他口中反复不断强调的“共和精神”。
什么是“共和精神”呢?简单说就是:和“对立面”和平的共处。当发生对立时,是一巴掌拍死对方,还是通过另一种温和的途径呢? 他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两个人想当总统,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决定:一是两个候选人“扳手腕”。公平吗?不公平,因为它把当总统这么大的事情交给了两个人来决定;二是两个候选人“掷硬币”。公平吗?不公平,因为它把这事交给了偶然;最后一种则是“投票”。两个候选人通过自己的演说,让人民来决定,这是最公平的。
李老师说,在电视辩论赛中,双方以言辞说理来一决胜负,是一种诉诸理性的沟通,彻底的杜绝了对人身的攻击,哪怕是言语上的。(别忘了,在生活中,暴力可以有很多种变形,言语就是其中一种)如果人们不能摆脱对暴力的使用,人们也就终究不能摆脱其动物性。 事实上,一只辩论队既便再优秀,也无法完全消除辩题中谬误和真理的同时存在。 有趣的是,辩手们常常会遇到本方的辩题观点根本就是和自己的观点相矛盾的,比如他们私下认为考试不及格就要重修是不合理的,但在辩论时,他们却要用尽一切方法证明考试不及格就应该重修。于是辩手们常常不得不在去说服别人之前,首先要说服自己。从而在这个“痛苦”的过程中,学会发现自己对立面的“正确” (当然局部的正确并不代表总体的正确),进而妥协,同时承认和尊重它,这就是一种气度。
辩手们还要学会“宽容”,那么宽容体现在什么地方呢? 比如“对手在知识上的不完备”。你当然可以利用这点,来打击对手的气势。可别忘了,你敢肯定自己有一天不会被同样的问到知识上的盲点吗?所以,没有必要去指责这种不完备,正确的是,把自己知道的说出来,让对方知道,但不作为攻击对方的资本。又比如“对手在语言上的失误”。没有必要揪住这点不放,如果没有实际意义,何不让自己更大气,做个有气度的辩手呢?如果斤斤计较,以眼还眼,非但不能为自己加分,反倒让旁观者轻看了。 辩论的真义在哪里?在辩论之中,其实也在我们每个人平时待人接物的一举一动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