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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案例赏析

2010-9-14 15:13| 发布者: 果核| 查看: 377| 评论: 22|原作者: zns

摘要: 单方延长或缩短试用期违法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企业与劳动者为了互相考察的特定时间。 随意改变试用期引争议 王某与李某分别被两家企业招录,A企业与王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 ...

单方延长或缩短试用期违法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企业与劳动者为了互相考察的特定时间。

    随意改变试用期引争议


王某与李某分别被两家企业招录,A企业与王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B企业也与李某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在工作中,王某向公司请了1个月的病假,公司因无法在试用期完成对王某的考察,便延长试用期。李某由于工作中表现出色,公司决定从第2个月起结束试用,李某转为正式员工,而李某在入职1个半月的时候提出辞职,公司认为李某辞职未提前30天通知,应赔偿公司损失。

    A、B企业的决定都遭到了当事员工的反对。A企业的王某认为,生病请假是迫不得已,公司延长试用期并未与自己协商,不同意公司延长试用期的决定。B企业的李某则认为,企业此举限制了他在约定试用期内的权利,企业不应擅自缩短试用期,其辞职是属于试用期内的辞职,只需提前3天通知即可。


中国四达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专家刘向坡律师分析,上述案例中,A企业的王某即使因病未按时上班,只要企业和王某没有对试用期进行约定变更,A企业就不得单方延长试用期。而B企业未经与李某协商一致单方决定,等于要求李某在原定的试用期内承担试用期之后的合同期的义务,侵害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自由选择用人单位的权利。

    变更试用期应与职工协商


刘向坡表示,劳动合同条款的修改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必须经过合同主体协商一致,企业若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单方延长或缩短试用期期限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企业若要延长或缩短员工的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上限范围内,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对试用期条款作出变更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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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zns 2010-9-14 16:15
谢谢!!
引用 影子44 2010-9-14 16:26
还没听说过,员工不同意单位缩短试用期的,缩短试用期,工资涨了,对员工有利的呀。
引用 cowboykiki 2010-9-14 16:27
不要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就行。
引用 同辉 2010-9-14 16:29
关键在协商一致这一点上啊
引用 aionovo 2010-9-14 16:57
学习了
引用 mulder_chen 2010-9-15 14:56
其实这都是HR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完全可以先和员工沟通的,为什么非要单方面做出决定呢?A的情况可以在A请病假的时候送去员工关怀,也可以顺便提一下这件事,看A的反应,同意就OK,不同意完全可以等A上班后再协商。同时听取用人部门意见。B的话要提前转正也要和B说明白,问他是否愿意提前转正,并告知转正后的义务与权利,他同意则转,不同意则继续试用期。所以我们尽量在做决定之前先和员工做好沟通,以免后续的麻烦,同时也体现了公司的人文关怀。
引用 如梦@ 2010-9-15 15:18
学习了。不知道试用期里面还有这么多知识!
引用 wangyulu 2010-10-15 17:27
确实应该先沟通好,双方达成协议。避免后面的矛盾的发生。
引用 兰泉 2010-10-15 17:58
    企业若要延长或缩短员工的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上限范围内,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对试用期条款作出变更的约定。
   我对该律师的答复提出异议,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如果能够协商变更,法律规定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视同没有规定,用人单位要求的试用期可以变更为十年,劳动合同的期限就没有必要规定了。
引用 兰泉 2010-10-21 11:04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实际已经排除了劳动合同变更的可能性,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不适用试用期。
引用 不嫁 2010-10-21 11:46
延长和缩短试用期确应提前与员工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引用 小鱼沙沙 2010-10-21 14:13
我觉得HR最重要的还是沟通工作,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多或少都有会些不足跟漏洞,与员工的良性沟通有些时候远比企业的制度来惩处员工效果要好的多
呵呵  个人见解
引用 wlgj419501 2010-10-21 15:17
我认为两家公司的做法都是错的。
A公司既然在王某生病得知后,没能与王某进行协商,本着协商一致原则,在王某不知情之下延长王某的试用期是违法。
B公司一是没有与李某协商,二是没在李某转正时签订正式转正合同,所以,李某的做法没错,错的是B公司。
引用 娃娃笑颜 2010-10-21 15:19
学习了
引用 龙头供应链 2010-10-23 09:57
学到啦....
引用 alwayskklt 2010-10-28 22:45
还没听说过,员工不同意单位缩短试用期的,缩短试用期,工资涨了,对员工有利的呀。 ...
影子44 发表于 2010-9-14 16:26



有些员工,有多项选择,并一定只看重工资,企业文化,空间都是他们考虑的,试用期只用提前3天,而合同期限要30天。
对他们来说肯定是试用期对他们的权利更有益。否则他也不会想离职了,至于什么原因么,就拿最基本的和企业不和的话,你也
不会为了每天痛苦的去,而多拿这每天痛苦的工资
引用 小楼夜雨听风影 2010-10-29 17:10
原来这样啊,晓得啦
引用 路疑 2010-11-3 12:07
楼上说的"用人单位要求的试用期可以变更为十年"太搞笑了!我觉得这个制裁是很合理,单位不能没经过劳动者同意私下更改合同条款,这个是劳动法不支持的!
引用 浸漪 2010-11-3 20:19
学习~\(≧▽≦)/~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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