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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事,还是不做?这是一个问题

热度 7已有 1855 次阅读2013-5-24 15:29 | 南京彭宇案, 中国社会, 政府行为, 做好事, 雷锋

前注:这是一篇约稿。得到的评价是写作风格和独特观点都不错,但是与杂志的主题不符,最后没有发。还是放在博客上吧!

 

莎士比亚名剧《哈姆雷特》中,有一句广为人知的经典台词: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它反映了主人公内心中,对生命价值的严重纠结。这句台词言简意赅,一针见血,人们在面对内心纠结时(例如工作,结婚,生孩子等),引用它的频率非常高。现在网络上动不动就是这个体那个体的,掀起一波又一波造句作文的骚。比较起来,这句台词所代表的莎体,档次还是要高一些。所以在考虑此文的标题时,决定入俗一些,学学网络时尚,模仿莎体造了一句。

 

当然,能够模仿莎体造句,说明有纠结存在。现今的中国社会,值得纠结的问题真是不少。其中之一,就是做好事的问题。在这个涌现过以雷锋为代表的众多好人典型,以助人为乐而自豪的国度,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做好事也越来越难,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引发大众关注的一个问题。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76.1%的人坦言现在社会做好人好事的环境差;68.3%的人表示做好事被嘲笑或质疑的现象较多,直接导致了人们在做好事的时候会考虑再三。除了客观因素,专家表示,人们道德意识和道德观念逐渐淡薄,是好人好事越来越少的真正原因。做好事的环境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而且这些专家的分析也值得商榷:把责任推到普通大众的头上,能解决什么问题?

 

追根朔源,令国人为了做好事感到难堪纠结,有一件事不得不提:2006年底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此案的大致情况是,一位等候公交车的老妇人摔倒了,刚从公交车下来的彭宇与另外一位中年人扶起老人,并帮助送到医院。一开始,老人还很感谢大家的帮助,但是到了医院后,却改口咬定是彭宇把她撞倒的。此事后来闹上法庭,一审法官判决彭宇赔付老妇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彭宇对判决结果非常不服气,认为自己是帮助老人,却被判有过错。

 

彭宇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首先是因为媒体的广泛宣传和网络民意的深度介入,使此事成为人人皆知。更关键的,是因为法院的判决结果完全颠覆了做好事应该是好心得好报的普遍认识,从而使普通大众产生了好人做不得的心理恐惧。尤其这种颠覆性的冲击,是作为公权力代表的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呈现,其震撼效果就更为强烈。如果只是老妇人恩将仇报,则仅仅是个人行为,影响范围有限。但是公权力的表态,分量则完全不同。因为公权力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要维护社会的道德环境。它否定了与做好事相关的一些基本原则,而且通过媒体广泛传播,自然就从根本上动摇了民众做好事的愿望和信心。事态发生后,尽管官方在各种场合责怪媒体和网络民意曲解事实,通过专家表态的形式来坚称法官判决的合理性,却无法扭转民众做好事的意愿受到沉重打击的现实。

 

对此案的背后细节,局外人很难了解,在此不加揣测。但是,仅就公开的法官判决依据看,只要具有基本中文常识的人,都不难做出自己的判断。在一审判决中,法官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社会情理分析,彭宇如果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彭宇如果是做好事,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显然与情理相悖

 

读了这样的推理,恐怕大家都会为雷锋捏一把汗。因为雷锋做的大多数好事,都不符合这位法官的日常生活经验社会情理。也就说,如果雷锋活在今天,法官会令他把自己所有的奖章都买掉也不够赔付损失的。所以不论官方如何为法官的判决结果辩护,都无法改变判决词中明确表达的,雷锋再也做不得的内涵。在公众的心目中,这就是审判雷锋。可想而知,彭宇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对公众做好事的意愿,会产生多么严重的打击。

 

我们还可以从专业的角度来探讨一下彭宇案对做好事的具体影响。心理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人的行为是由个人因素(就是通常说的内因)和环境因素(外因)共同决定的。从内因分析,做好事主要是受个人的价值观影响。如果一个人认为帮助他人很重要而且很有价值,那么在遇到有人需要帮助的场合,会很容易伸出援助之手。但是,做好事又有一个特点,就是它不同于做生意,不以获得物质回报为目的。英雄救美往往不被归入做好事的范畴,就是这个道理。做好事的当事人更多的是奉献,而不是索取。这个特点就要求客观环境必须从精神上认可、接受、鼓励做好事的行为。当客观环境认可一个人做好事的价值观,就会强化其做好事的意愿。同时旁人也会因此得到启发和激励,加入到做好事的行列中来。而指望人人都是道德圣人,能够忍辱负重地做好事,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一个能够认可鼓励做好事的环境,对引导普通大众做好事非常重要。

 

彭宇案对做好事的负面影响,就在于以公权力表态的方式,严重毒化了做好事的环境,打击、否定了做好事的基本价值。其实当前中国社会的问题,不是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而是由于公权力的错误作为,使做好事的环境越来越差。普通大众对做好事的纠结,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社会环境对做好事的价值观的否认和拒绝。自从彭宇案后,又接连出现了天津彭宇昆明彭宇等类似的案件,更加坐实了普通大众心中,公权力否定做好事的认识。而且公权力对做好事环境的消极影响,还可以追溯的更远一些。例如1994128日,发生在克拉玛依那场因为要让领导先走,从而导致二百多名花季儿童被烧死的著名大火,就令普通民众对做好事打上一个大问号。

 

青年报的调查中所反映的,害怕做好事被质疑的现象,也与公权力的推波助澜有关。一旦做好事的事例引发大众的关注,虽然当事人并不要求,各级政府往往会以近乎于发横财的重奖形式加以表彰。这种表彰方式,与做好事不求利的特点背道而驰。虽然当事人并没有追求物质回报的企图,但是强加的物质奖励,仍然给大众形成为求财而做好事的印象。这就是大家熟悉的,中国社会的被现象。在这样充满铜臭味的环境中,真正想做好事的人,为了避嫌,也不得不退避三舍。

 

所以,本文的观点是,要真正改变做好事难的现状,关键之一,是作为公权力代表的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必须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鼓励认可做好事的价值观,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从而吸引普通大众加入到做好事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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