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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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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ihuigu
时间:
2006-9-19 20:15
标题:
纠纷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朋友,他新到一家公司,已经过了试用期,但是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双方口头协议前三个月的工资。但是到了第二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公司仍然按照第一个月也就是试用期的工资发放,当向上反映时,却以公司组织机构调整为借口,不调整工资,还是按照第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发放,经过协商,公司表明,要和新的领导再确认这个事情,请问在这个情况下,我 朋友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有什么比较有效的办法?经过了解,这个公司经常拖欠或者无故扣减员工的工资。公司的离职率非常高,现在最老的员工也就只有不到半年的时间。大家可以发表一下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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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问题是,因为公司的信用度非常的差,公司给到每个员工的工资都没有形成文的东西,都是口头说明,甚至很多员工都不知道他们自己的工资是多少,非常离谱
作者:
zwbaby
时间:
2006-9-20 13:28
标题:
RE:纠纷
赶紧离开,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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