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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作了六年的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再与其续签合同,是否需要补偿员工? [打印本页]

作者: 渝叶物流    时间: 2006-12-5 11:39
标题: 工作了六年的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再与其续签合同,是否需要补偿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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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nar    时间: 2006-12-5 15:03
标题: RE:工作了六年的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再与其续签合同,是否需要补
不需要,但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不与其续签合同了
作者: Apowere    时间: 2006-12-6 21:23
标题: RE:工作了六年的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再与其续签合同,是否需要补
不需要。有的地区需要提前30天通知,如广州,有的地方不需要,如北京、上海等等。但为了避免麻烦,可以考虑支付1个月工资代替30日通知,让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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