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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求专家解答!逼不得已! [打印本页]

作者: 不动声色    时间: 2007-4-11 16:48
标题: [原创] 求专家解答!逼不得已!
各位,帮个忙吧:我们公司有一部分人员合同到期,我们打算给他们办理劳务代理,然后经代理公司派遣到我们公司,终止合同时可能要付他们一定经济补偿金. / L! M" _7 p1 g& T' g 但是我们公司规定,每年在这些转到劳务代理人员中抽选5%优秀人员再回到公司与公司签合同.问题出现在以后这5%的人可能还会离开公司,那样我们还得付补偿金.如果在第一次有的工龄超过12年,终止合同给予的补偿金就满12个月了,再次回到公司签定合同后,有可能还要和其终止合同,这就导致二次给予补偿金,个人所得将超过12个月,对公司不是很好. ) k' f. {% b( r& H6 U呵呵,我身在江湖,请各位出点子,应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呢?
作者: 52sunco    时间: 2007-4-12 11:49
标题: RE:[原创] 求专家解答!逼不得已!
没太看明白此制度的优越性...: {! K& A9 J6 o6 @* N* }8 T ( w% M6 @% g+ S9 `! L3 E K1 D 首先,既然转为劳务代理,就没必要在“优选改签”了。不仅增加工作量&复杂性,还会影响另外95%的积极性,除非你能保证优选过程+结果的100%公正、以及全体员工的高度觉悟。; y. M' U9 w; D, }$ U, h 4 a2 c# a' x: R' c) O 其次,幸运儿们的忠诚度问题。把人甩出去,过年接回来就又是一家人了?破镜重圆的神话。 s+ H: b+ J& |! ^" L5 ?$ R 1 u s& }' ?, W! k再次,“问题出现在以后这5%的人可能还会离开公司,那样我们还得付补偿金”...不会是这5%经过一年的考核还可能回劳务代理吧?!希望楼主的意思是“回公司一年后,合同再次终止、公司不续签”,否则我对该制度的敬仰实在是犹如滔滔江水...-_-|||1 M3 w9 v& p' z- [" {8 u2 L/ g5 Q/ b ; y2 t3 Y+ k% V# V 最后,补偿金&工龄的问题。工作12年后终止不续签,给付12个月的补偿金;劳务一年改签回公司工作,一年后再次终止不续签,肯定还要给人家1个月的补偿金。+ n0 @1 S5 D3 j6 b 都是干满14年,正常情况下或坚决外包只有付12个月、案例的制度要付13个月。既然如此,优劣利弊就不用额外说明了吧。) [1 p: s/ Y6 d * G+ A- W3 g# H# o% Z1 _$ x还是坚决、持续地执行劳务代理好些,择机向领导进言改善。一点意见供参考。[em49]
作者: 不动声色    时间: 2007-4-12 13:38
标题: RE:[原创] 求专家解答!逼不得已!
谢谢52sunco的建议和解答,我会慎重向领导分析利弊. 9 W2 g% }0 A/ o/ @! f+ a8 S! l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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