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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mr_fanfang    时间: 2007-12-17 15:42
标题: 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各位同仁,新的年休假制度1月1日就要实施了,小弟这里有几个疑问,提请大家共同讨论: 新的年休假制度中,员工将按照参加工作日期累计工作年限确定享受年休假的标准。请问大家对此条款的操作,有什么好的办法。 因为我公司大部分员工档案在外地,无法合适招工日期,我公司初步决定按照员工入职登记表中员工确认的入职日期来核定。 我个人认为还可以依照员工社会保险档案中关于参加工作日期进行核算。 针对上述两种做法,有什么不妥,另外,还有什么更加稳妥的做法?[em01] 另外,如果有如下特例如何处理。 某员工在我公司工作满1年,至2008年6月,工龄满10年,请问08年度该员工应该享受几天的年休假。[em06][EDIT]用户“mr_fanfang”于2007-12-17 15:53:18编辑过此帖。[/EDIT]
作者: 晴空万里    时间: 2007-12-17 16:53
标题: RE: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从政府发布通知的字面理解,我认为还是以现任单位的企业工龄为计算依据,也就是说以前其他单位的工龄都抛开不算。如果自参加工作起算确实没法操作!
作者: mr_fanfang    时间: 2007-12-18 08:53
标题: 关于工龄核算标准
这个问题,我已经和劳动局咨询,确实是按照参加工作累计年限计算的[em11]
作者: 北京散人    时间: 2007-12-18 12:55
标题: RE: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这还不简单,看他的毕业证,按他最后一个全日制学历的毕业日期呗。[em05]
作者: 北京散人    时间: 2007-12-18 12:55
标题: RE: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这还不简单,看他的毕业证,按他最后一个全日制学历的毕业日期呗。[em05]
作者: 木鱼声声    时间: 2007-12-21 07:59
标题: RE: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应是职工累计工作时间,可以参照参加社会保险日期,这可能是最原始的记录。2008年度他的年休假应该是10天。
作者: 晴空万里    时间: 2007-12-21 10:38
标题: RE: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新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里的累计工作时间是指同一单位企业工龄,还是从参加工作起算的累计工龄?还有该条例实际操作中的细节问题,都让大家产生了很多理解偏差和误读,都需出台细则来明确! 【权威释疑】 累计工作年限到底该咋算 《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可“累计工作”让不少市民糊涂起来,调动工作能不能连续计算?”“企业、事业单位不同性质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吗?”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负责人说,一般而言,只要是符合规定的用工形式,只要发生了工资关系,都算作工龄,累计工作年限应该连续计算。 此前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可最终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却改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去掉了“同一单位”,对累计工作年限到底该咋算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由于《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随后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以上是某省劳动部门的权威解释。也就是说劳动部和各地劳动部门还需出台更为明确的细则来解释《年休假条例》,至今北京市劳动部门尚未有明确的官方解释,看来要正确解读该条例还有待时日。
作者: chinxxy    时间: 2007-12-21 23:52
标题: RE: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正式公布与草案相比就是去掉了“同一单位”的表述。从立法本意来讲,应该是保护为社会长期做贡献的劳动者。同一单位工作上十年或二十年,如果不是铁饭碗企业和公务员,现在这种现象也不是社会的绝对主流了。同时,每个单位录用的时候都不想使用应届毕业生,新进的劳动者总有开始他职业生涯的起点,当他在其它单位积累到了工作经验,你录用了,自然应该承认其积累工作经验的累计工作年限。 与草案相比,特别去掉了“同一单位”的表述,同时明确了计算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我想是非常有必要的! 否则这一个条例也会沦为与《劳动合同法》一样,十年是道坎。快到十年,有的私营企业就注销重新注册一次。不是又一个泡沫吗?[EDIT]用户“chinxxy”于2007-12-22 0:09:58编辑过此帖。[/EDIT]
作者: much5    时间: 2007-12-25 11:44
标题: RE: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非常同意楼上几位的言论.对工龄的计算方法应该是参加工作开始,删除"同一单位"是与国家关注民生的政策一致的.若对同一法条有太多的理解,就与法律的严谨不符合
作者: 清颖    时间: 2007-12-27 22:12
标题: RE: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外地农民打工者累计工作年限怎么去确认? 在我公司员工手册里明确规定以本企业年资为累计工作年限.
作者: mr_fanfang    时间: 2007-12-28 08:43
标题: RE: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农民工按照招工手续日期吧,或者参加保险日期?大家认为呢!?[em06]
作者: weiboyang    时间: 2007-12-28 09:05
标题: RE: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公司就放宽点,直接从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算,就不要去计算中断,这样不就皆大欢喜了嘛!
作者: mr_fanfang    时间: 2008-1-4 11:05
标题: 艾~~~
我也想放宽点,自己也是打工的,可是一般私企老板都喜欢按照最低标准执行,还必须拿出标准的法律依据,难做啊[em11]
作者: angelfj    时间: 2008-1-4 15:29
标题: RE: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已经退休的返聘人员还有年休假吗?
作者: 小桥人家    时间: 2008-1-7 14:32
标题: RE: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同意晴空万里的解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更加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劳动者享有合法的休假权利,累计更加科学更加人性化。
作者: mr_fanfang    时间: 2008-1-7 15:05
标题: 反聘人员
好像规定当中不享受年休假待遇的条件没有反聘人员,应该是享受的吧[em11]
作者: boolstol    时间: 2008-2-23 14:57
标题: 回复:关于年休假制度的讨论
按连续累计工龄计算:) 包括反聘的人员,只要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就可以安排假期。 在1996年,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就已经有工龄假(和现在要求的年休假基本一致),这个单位是个国有企业,不是事业单位,当时安排休假的包括毕业1年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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