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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合同的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进文    时间: 2007-12-19 16:35
标题: 劳动合同的解除
请教各位高人: 1.公司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需不需要请前一个月通知。 2.2008年3月1日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请问:如果我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请前一个通知公司。 诚恳期待大家的回帖!
作者: apple20021191    时间: 2007-12-19 17:45
标题: RE:劳动合同的解除
1、公司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会比较好,最好有续签意见表,能书面留底。无论到时候是否续签,对公司都有好处 2、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要提前通知,但最好提前通知,因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和交接等都是需要时间的,只有交接清楚了,公司才会和你结算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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