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案例
[打印本页]
作者:
zns
时间:
2008-2-2 17:00
标题:
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案例
小王为某公司职工,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若公司无正当理由随意解聘小王,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小王在工作了两个多月后未再上班,公司未作任何处理。
; a- a# n; W, p/ f( ]8 l2 }6 w3 X
对于为什么没上班,小王说,是因为公司口头通知将他辞退了。公司也没给他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6 C' f( H( S# Q( t0 O. `' q: i
小王以公司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支付他提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小王的主张。
3 h4 [ _5 A! I- K
但小王的公司不服该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诉至法院,称小王是无故自动离职,因此不同意支付小王违约金。
6 g9 b2 f) |5 V
作者:
zns
时间:
2008-2-2 17:01
标题:
回复: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案例(转载)
易才劳动关系顾问、蓝白网劳动关系专家庄静就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对企业的HR朋友有所帮助。
& n; i7 _& ]; V
这个案件很有意思,如果公司所说属实的话,本案中的公司看起来有点冤枉,明明是小王自己不来上班了,反而被说成是公司要与他解除劳动合同,还要公司支付违约金。
$ i. s$ b5 U/ R6 u& d/ X
其实,这里主要是一个证据问题,由于公司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公司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是小王自己不愿意来上班的。所以,如果仲裁委员会或者是法院如果支持了小王的仲裁、或者诉讼请求,也算是给公司一个教训吧。
* E- [2 S! y, p. W E: V
小王两个月都没来上班,公司都没有对小王作出违纪处理。本来公司可以以小王严重违纪为理由,行使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公司既没有对小王的行为进行处理,也没有书面通知小王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小王的行为置之不理,最后只能因为证据不足,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单位肯定要承担的是经济补偿金的责任,违约金的责任可能比较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 }: u+ V8 {# h) {
- i" L+ J7 ?5 S* l" k' i2 p4 K, r
公司从这个案件中应该认识到,规范人事管理对一个公司的重要性。考勤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工时与休假制度等等,这些制度都是一个单位必不可少的人事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也许制定起来比较烦琐,在员工高度自觉的情况下,这些制度看似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但是,一旦有不道德的员工出现,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或者有管理制度却不去落实,这对一个公司来说,将产生巨大的法律风险,严重的可能会导致群体性劳动纠纷。
" O6 O; x4 g, o* K
作者:
沧海一水
时间:
2008-2-14 13:46
标题:
回复: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案例
分析的不错
作者:
烟雨紫竹
时间:
2008-2-16 22:13
标题:
回复: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案例
学习了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