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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顽皮小仙    时间: 2008-2-28 17:56
标题: 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由于年后刚到一家公司上班,对公司内部管理还不熟悉,却碰巧在上班第二天就碰到一个离职的问题:3 Q5 U3 g0 J4 _: E * n. c# _( a. [9 ^技术开发部一名员工要离职,06年签了3年的合同,当他提出离职时,公司开始是想挽留,但他不愿意再留,所以公司开出了违约金。 ; t9 F1 \0 X7 w. X. O- G1 n: t& @; R 1、按以前签的劳动合同,他离合同到期还有不到两年的时间(按两年计算),需要赔4个月的工资,2、而老总又告诉我,说去年派他去香港培训,有几千块的培训费用也要算,3、当初他刚毕业,要求落户在本市,公司答应了,并且每月按本市户口标准缴纳了社保,现在公司要求他退还外地和本地的社保差额。: V& [0 J, i! s 3 E' o& e, p/ _1 f6 L3 x" M 请问:8 V. ]) y) N S5 P) D. F 1、以前签定的劳动合同是按以前的条款执行,还是现在的执行?违约金该不该算?; M! d& }. s3 @4 X5 @ 2、培训费用该不该算?(该员工告诉我,是去香港参展,并不是培训,且无协议合同约定) : a# ]5 |. M ]* M% i: N3 H3、社保差额是否需要员工补给公司?
作者: landabruce    时间: 2008-2-28 22:47
标题: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第一项予以支持,其他的不行。
作者: jadeshi    时间: 2008-2-29 11:36
标题: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谈谈一些想法供参考: 3 K7 N' p. L/ l(1)新的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 违约金只有两个情况下才可约定, 专项且金额培训较大和保守协议时.8 M" K( M0 m# Z6 L/ ]! e (2)至于因合同未到期扣四个月工资作为代补,不成立..无效条款.7 r; F6 e. M! M f: s (3)去香港的培训费用不能算,因没有书面合约. 3 y+ Z2 U2 a7 L5 k9 `% n(4)社保参保标准可就高也可就低, 一般企业就低. 在上海就明文规定按员工工资额参保,当然不超过上海市平均工资的三倍.* z% W: S" K {2 O+ T4 v J' a- R- ^0 w, o% s% `; ]1 J) D' y$ y 可能回答粗了点, 请向你老板先陈明国家相关规定后,说明自己的解决办法. ( n* }& K5 d* k' f0 j. b' U祝你成功!; t$ D% ^' G7 l2 V, C$ h 0 d3 w" y: k# ^9 P2 F- s& h可参阅本人中人网博客or Jadeshi.bokee.com
作者: 天天需要你    时间: 2008-2-29 13:55
标题: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同意楼上的想法
作者: 顽皮小仙    时间: 2008-3-1 11:16
标题: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可是新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有说,以前续存的合同继续履行啊,老总就是以这个来要求违约金的。因为合同是06年签的,09年才到期,所以继续有效。 : d! D( J7 a' N0 l) K# g8 A$ k0 B. A 征询过劳动仲裁的朋友,只是说违约金这一块是目前争议最大的部分,上面没有出台细则要怎么处理,所以只能由企业说了算。 8 v9 U) G: A' F: i: F至于香港培训一事,属于业务活动,不能计在培训里面;+ S' Q* g% K! } 保险的标准一直都是按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的,只是本市和外地的比例不一样,不过仲裁的朋友也说了,要他补交差额不合理,因为当初该员工落户企业的时候,企业答应就是默认了承担相关的责任,所以不用理会。 - y8 r7 S v. _0 E, G% o( S5 C5 x& a: R8 P6 D: E2 e4 V9 M 现在更郁闷了:该员工说“我没钱!”,他是想走没钱走。。。实在不知道公司是怎么想的,这样对员工有什么好处。 . l+ ~: R7 ~4 G3 u. r7 `: m$ x( e, h 尽管我和老总谈过这事对在职员工的心理影响非常大,但他还是坚持要这么处理,完全不顾员工的感受啊。
作者: 飘零的百合    时间: 2008-3-3 11:58
标题: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今天看到楼主的贴,也谈一点本人的看法或意见:' j4 s5 Q1 j+ L+ o, E5 ~* l 1.因本案例中合同是于2008年1月1日前签订的,原合同继续有效,故应按原合同执行,与新法的要求不存在冲突。至于是否要赔4个月的工资,则要看合同条款里是否明文约定,如无则按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处理;+ X7 Y: s# C0 f8 |, ~7 h [0 V 2.去香港的费用不能算培训,除非有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约,还要有培训机构的收费凭证才行。否则有些公司从外部聘请讲师来厂培训,也与员工签合约这种行为; % u' [6 [: v5 ~" L3.社保方面同意你那位仲裁朋友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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