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顽皮小仙    时间: 2008-2-28 17:56
标题: 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由于年后刚到一家公司上班,对公司内部管理还不熟悉,却碰巧在上班第二天就碰到一个离职的问题: ' y" X5 D$ \) u R6 O + {3 N2 r# ?9 H) ~* O技术开发部一名员工要离职,06年签了3年的合同,当他提出离职时,公司开始是想挽留,但他不愿意再留,所以公司开出了违约金。 0 Q# d" y. a$ F5 v : t3 z. n% C* m& W3 D1、按以前签的劳动合同,他离合同到期还有不到两年的时间(按两年计算),需要赔4个月的工资,2、而老总又告诉我,说去年派他去香港培训,有几千块的培训费用也要算,3、当初他刚毕业,要求落户在本市,公司答应了,并且每月按本市户口标准缴纳了社保,现在公司要求他退还外地和本地的社保差额。6 ^9 v f# i. Q ( D& r: S5 U3 ?1 ^/ ~8 X* i 请问:9 }2 Q6 T1 _! t! x& b2 y* f 1、以前签定的劳动合同是按以前的条款执行,还是现在的执行?违约金该不该算?( ?& s6 H# u: V- A 2、培训费用该不该算?(该员工告诉我,是去香港参展,并不是培训,且无协议合同约定) k4 J) s1 V( J' E3、社保差额是否需要员工补给公司?
作者: landabruce    时间: 2008-2-28 22:47
标题: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第一项予以支持,其他的不行。
作者: jadeshi    时间: 2008-2-29 11:36
标题: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谈谈一些想法供参考:+ e e2 Q h1 [( y% S+ @ (1)新的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 违约金只有两个情况下才可约定, 专项且金额培训较大和保守协议时.' }0 ` u3 {6 D0 k (2)至于因合同未到期扣四个月工资作为代补,不成立..无效条款.% d$ e5 Y, H/ D8 l4 t( } (3)去香港的培训费用不能算,因没有书面合约. / ^0 X+ u: n1 O* l r. r7 q5 b K(4)社保参保标准可就高也可就低, 一般企业就低. 在上海就明文规定按员工工资额参保,当然不超过上海市平均工资的三倍. ( q2 D1 U0 E* u8 g6 K$ d3 [, Z5 w+ z1 _1 k% F 可能回答粗了点, 请向你老板先陈明国家相关规定后,说明自己的解决办法. $ R3 W: x0 s& j' P祝你成功! + S$ n0 N# @: e+ o" J ' Z1 T& b& ?% d. A! P' c可参阅本人中人网博客or Jadeshi.bokee.com
作者: 天天需要你    时间: 2008-2-29 13:55
标题: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同意楼上的想法
作者: 顽皮小仙    时间: 2008-3-1 11:16
标题: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可是新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有说,以前续存的合同继续履行啊,老总就是以这个来要求违约金的。因为合同是06年签的,09年才到期,所以继续有效。 . E7 q, F' Y( F o; }4 L4 H3 m7 W: y9 k' G7 L+ h) v 征询过劳动仲裁的朋友,只是说违约金这一块是目前争议最大的部分,上面没有出台细则要怎么处理,所以只能由企业说了算。: b J5 l' ?- Z& W- X 至于香港培训一事,属于业务活动,不能计在培训里面; 4 u7 m# `5 i% Q2 _$ Q9 s保险的标准一直都是按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的,只是本市和外地的比例不一样,不过仲裁的朋友也说了,要他补交差额不合理,因为当初该员工落户企业的时候,企业答应就是默认了承担相关的责任,所以不用理会。, Q* x3 @2 p0 A" _) R& E + b8 i7 P! U/ b+ x' D 现在更郁闷了:该员工说“我没钱!”,他是想走没钱走。。。实在不知道公司是怎么想的,这样对员工有什么好处。8 \' Z" [/ t6 ?# @( C" ?+ r5 G2 [ ; Z' T `, Q, F5 ]! V/ m尽管我和老总谈过这事对在职员工的心理影响非常大,但他还是坚持要这么处理,完全不顾员工的感受啊。
作者: 飘零的百合    时间: 2008-3-3 11:58
标题: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今天看到楼主的贴,也谈一点本人的看法或意见:, p" a; C3 ?3 v7 Z9 k 1.因本案例中合同是于2008年1月1日前签订的,原合同继续有效,故应按原合同执行,与新法的要求不存在冲突。至于是否要赔4个月的工资,则要看合同条款里是否明文约定,如无则按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处理;0 n" @# S/ G0 A 2.去香港的费用不能算培训,除非有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约,还要有培训机构的收费凭证才行。否则有些公司从外部聘请讲师来厂培训,也与员工签合约这种行为; 5 l# r5 C$ t! [! s2 R' s, h3 f3.社保方面同意你那位仲裁朋友的回答。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