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关于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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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琰
时间:
2008-3-17 14:44
标题:
关于经济补偿
劳动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指:如果合同是从07年1月1日到-08年12月31日,然后在08年3月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给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是从08年1月1日计算到3月底。经济补偿金额为本个月的工资???
作者:
我空空
时间:
2008-3-18 13:50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
请注意第46条规定的解除条件,这些条件都是很特殊的,所以经济补偿金从1月1日算。通常出现的解除合同情况,是需要按照工作年限给补偿金的。
作者:
北京劳动法律网
时间:
2008-5-30 11:13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
对2007年还需要支付一年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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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作者:
妮菲塔丽
时间:
2008-6-2 14:49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
这里的经济补偿金很像有些企业里的买断工龄:)
作者:
chenzulan
时间:
2008-7-9 13:20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
可以的,可以和公司协商
作者:
凌风
时间:
2008-7-23 09:08
标题:
回复:关于经济补偿
协商解决。是可以要求的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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