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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同期满,协议未完,能走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琰    时间: 2008-3-25 15:07
标题: 合同期满,协议未完,能走吗?
现服务于一著名企业集团。前两年公司因发展需要,去年及今年对本人进行了两次培训,并签了培训协议,供为公司服务十年,以下补偿,培训并非我个人要求。现公司管理日渐衰落,人事制度奖懒罚勤等等,本人也觉得不能更好地发挥所长,长此下去必将“消亡”。虽然公司对我也有知遇之恩,但是人各有志,总想到外企去再创一番事业。如今合同将近期满,但服务协议还有八年。我能够合法地离开吗?另外,两次培训公司的花费只是五六千元,而我也为企业认证作出了应有的供献。如果赔偿能离开,大约要赔多少呢?恳请指教!
作者: ◇﹏尐龍℡    时间: 2008-3-25 17:21
标题: 回复:合同期满,协议未完,能走吗?
看你的协议约定赔偿多少了.
作者: xu_kimi    时间: 2008-3-27 09:41
标题: 回复:合同期满,协议未完,能走吗?
参照《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
作者: eshuihan    时间: 2008-6-24 01:44
标题: 回复:合同期满,协议未完,能走吗?
用人单位一次性或者12个月内累计为1名劳动者支出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30%的费用进行培训的,视为提供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专项培训费用。 * @5 }2 q& j; |' l" Z L; A , @. ~5 _1 r9 J9 E/ F; [9 h2 V培训费用包括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3 m' g/ y9 o% d y9 p % p- S6 X. J* V6 G. z0 N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U' X( w' [4 G) P$ {9 c$ n9 W: H& m0 \: T# Y 公司平均工资30%够不够五六千?不够就不算是专项培训费用6 B& M! T# A, n+ J; j0 E1 e 如果超过,违约金也不得超过培训费,而且是不得超过尚未履行的部分 4 N" C b( r2 t) l+ `. r& f4 |10年已经服务了4年,只要还公司6/10的就行了
作者: shaojie    时间: 2008-6-24 10:44
标题: 回复:合同期满,协议未完,能走吗?
楼上关于:“用人单位一次性或者12个月内累计为1名劳动者支出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30%的费用进行培训的,视为提供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专项培训费用。 $ |% {/ a Z& i4 w8 W”这个在哪里有规定啊? R; N4 v5 V4 M. p' d. Z
作者: hnsyzhjh    时间: 2008-6-25 09:56
标题: 回复:合同期满,协议未完,能走吗?
可以走,但须按服务期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公司为你支付的培训费用按服务年限分摊。即总培训费用/10年×未服务的年限。
作者: hnsyzhjh    时间: 2008-6-25 09:59
标题: 回复:合同期满,协议未完,能走吗?
4楼引用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中的规定。还没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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