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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如何维权? [打印本页]

作者: 火腿    时间: 2008-4-28 11:53
标题: 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如何维权?
公司招聘一名员工,开始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协议,协议上无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等劳动合同法所规定条款,就只有四点内容:1、试用期间公司认为不合格的;2、试用期间利用职位之便寻私舞弊造成损失的的;3、违反规章制度的;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将给予辞退! + @! ?; }1 I% N, L# p 劳动报酬是口头约定2000元/月。现在该员工已经在公司两个月了,公司一直未给予办理转正,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保险,找过几次未果。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该员工很苦恼,请各位给予指点。 , s# X3 _7 q2 P谢谢!
作者: 我空空    时间: 2008-4-28 14:23
标题: 回复: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如何维权?
1、这是个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与事实劳动关系的条款提出要求。 * c! l2 x4 @% [2 q% r$ X/ H; g2、关于索赔的标准,工资虽然是口头约定,但应该有工资条或银行记录来说明。即使什么都没有,举证责任也在资方,不用太操心。
作者: 北京劳动法律网    时间: 2008-7-7 11:26
标题: 回复: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如何维权?
看你想主张什么权利了,这种单位估计干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不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弄点钱:D ; s% |: R3 K6 _- H9 Q' A1 j1、双倍工资; 2 U, V* H0 E' Y' Z- z/ h2 Z2、半个月经济补偿金及50%额外经济补偿金;9 e6 H. m- w* w3 c 3、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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