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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竞业限制 [打印本页]

作者: ywb365    时间: 2008-5-6 12:52
标题: 关于竞业限制
我们公司定制定了一份竞业限制合同,其中补偿金定为离职前一年年薪的一半,而赔偿金是年新的十五倍,请问专家这样的条款合理吗,合理的条款应是怎样的。 & i7 c3 Q7 S; D4 O3 V* G$ |- g" p7 @, P4 D W& M, s 在线等高人指点!! 急急急
作者: 我空空    时间: 2008-5-6 14:00
标题: 回复:关于竞业限制
好像没有上限限制。[size=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出自《[b]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b] 7 e) r3 s% Z h* m: Y9 c[/size]
作者: 北京劳动法律网    时间: 2008-5-29 12:01
标题: 回复:关于竞业限制
劳动法律方面没有对补偿金和赔偿金作出具体规定,有的地方上对此有些规定,例如北京规定,中关村科技园内高新企业补偿金为工资一半。: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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