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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十万火急! [打印本页]

作者: hyhy410    时间: 2008-5-20 22:16
标题: 求助,十万火急!
我公司原来招聘了一个农村来的50多岁的员工到公司打扫卫生,与同一楼的另一家公司一起支付他每月600的工资,他也在公司做了3年的清洁和门卫工作,公司还为其提供住宿的地方,公司只与其在2005年签订过一次合同,以后就没有再签了。由于公司最近将搬迁,公司只同意支付其300元的工资,他提出要公司给他经济补偿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 A3 |: u7 ?. c* R1 r求助: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样处理?
作者: caohaiwei    时间: 2008-5-21 10:55
标题: 回复:求助,十万火急!
应该付的。
作者: 我空空    时间: 2008-5-21 14:01
标题: 回复:求助,十万火急!
合同关系在你处,责任不可避免。
作者: 北京劳动法律网    时间: 2008-5-21 20:40
标题: 回复:求助,十万火急!
1、协商解决,你们适当补偿;# }; j* ]- T { 2、想想他是否有证据证明和你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关系不存在,其它一切都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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