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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离职员工用“假名”告公司 [打印本页]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8-7-23 12:12
标题: 离职员工用“假名”告公司
大家好,有这样一个案例,想向大家求助,请帮忙指点。 ! w1 {8 A+ v1 c+ k) g5 [) l: |我公司有一个员工,上月其人因“本人能力有限,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申请离职了,也办好了离职手续,工资已经结清。但前几天我公司收到仲裁通知说我公司未与其签劳动合同,要求赔偿两倍工资。我公司很纳闷,因其人入职时提供的身份证与其真实姓名有别,问原因说是别名,我司人事部为其缴纳综合保险也因身份证姓名与系统名不一致被退回。要他本人开户籍证明过来,他也没有拿来,因此合同拖了两个月一直没签,谁知他本人申请离职了。; e! h& I; M4 g/ |% E7 r0 Y 现在问题是他在我公司所有的证据都是别名,入职表,报销单,工资单全是别名。他现在用他身份证名字来告我们,他手里唯一的证据就是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条复印件(工资条上也是他的别名),请问这样能成立吗?另外他还借了公司的几千元的暂支款没有归还,这样我们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吗?请大家指教,谢谢!
作者: whipk0314    时间: 2008-7-23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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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样的人?你们可以报警。
作者: 北京劳动法律网    时间: 2008-7-25 17:01
标题: 回复:离职员工用“假名”告公司
单位就主张此人非单位职工,反正第一非他真名;第二他也就一复印件。
作者: 迷忙的花    时间: 2008-7-28 15:36
标题: 回复 2F whipk0314 的帖子
劳动合同法不是一条是员工不能欺骗公司吗?否则劳动合同等无效,你们没有签承诺书吗?
作者: 彭志    时间: 2008-7-28 21:32
标题: 回复:离职员工用“假名”告公司
我个人认为认定无效合同会更好办一点。否认其为公司提供过劳动服务比较难被仲裁接受。
作者: 北京劳动法律网    时间: 2008-8-4 15:32
标题: 回复:离职员工用“假名”告公司
劳动关系需要员工证明,有的因为缺失这方面证据甚至立案也立不上
作者: 顽皮小仙    时间: 2008-8-5 11:55
标题: 回复:离职员工用“假名”告公司
晕... 0 g' V% s" T; O劳动合同不能欺骗的啊.. " G( n. J, r6 i z9 v我现在要求入职的人全部签署一份<入职声明>. 9 [+ d0 |6 N) \声明三点:1.所提供的一切信息均是真实的;2.声明其与前一家企业不存在任何未完结的关系(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等),如果因员工的问题引起的纠分等将由员工个人承担全部;3.声明公司已将公司的规章制度,工资结构等各项员工需要了解的内容展示给他看,并声明已经阅读认可.! C, B3 W$ j$ F$ c7 G
作者: 七雄    时间: 2008-8-26 10:23
标题: 回复:离职员工用“假名”告公司
他入职时有无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上是否有别名一项?另外,别名只能证明过去使用此名字,不能作为现在的名字使用。如果上述两个问题都是,过错就在单位了。如果使用的是假身份证,则其根本不能告公司了。另外可以报案,称其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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