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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入职后之前相关福利是否应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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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RRY.MEI
时间:
2008-9-2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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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入职后之前相关福利是否应该承认?
员工二次入职公司,要求补交第一次在职期间的社保?第一次在在职期间的社保因为公司原因漏交,且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不完善,请教各位有没有较好的答复方式?公司是不承认第一次在职期间的社保补缴
作者:
zylove
时间:
2008-9-2 12:57
标题:
二次入职后之前相关福利是否应该承认?
不管什么地方,严格来说社保都是要交的,缴纳以前的社保也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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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不上的话可以和员工本人协商用现金的形式偿还员工本人。
作者:
柳编辑
时间:
2008-9-3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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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入职后之前相关福利是否应该承认?
既然是二次入职,以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一切从现在开始,我认为没有必要补交,否则,相当其入职时间从第一次入职算起了
作者:
aling0201
时间:
2008-9-3 13:12
标题:
二次入职后之前相关福利是否应该承认?
呵呵,两次入厂时间相差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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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员工入职就要交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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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兴财
时间:
2008-9-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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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入职后之前相关福利是否应该承认?
第二次入职就从头算起。对于第一次入职期间的社保公司应该主动和员工协商如何处理才对,怎么能不承认呢?员工又回来说明还是对公司认可的在某种程度上。没交保险明显是公司的不对。
作者:
kongling
时间:
2008-9-3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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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入职后之前相关福利是否应该承认?
我觉得主要还是看员工在公司的表现如何,如果是一位核心员工的话为了留住他应该考虑补交保险啊
作者:
孤行一号
时间:
2008-9-3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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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入职后之前相关福利是否应该承认?
现在社保有些地方是续交是不能超过一年的,如果不能交,我认为还是不认可为好,大不了这个人不要了!反正过了期限就算是仲裁也不会受理!
作者:
紫嫣1
时间:
2008-9-11 09:19
标题:
二次入职后之前相关福利是否应该承认?
本人认为:要看你从那个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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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角度,原因公司人事管理不完善造成未与员工购买社保,如在社保局规定时间内的,应该为员工补交,如不在规定补交时间内的,公司因与员工协商支付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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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角度,该员工属于二次入职,那么在第一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相关事宜都已经结束,那么二次入职时,公司是否考虑从一次入职起计算员工在职年限,如果不累,建议不补。但你还需要考虑两次入职相差多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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