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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不招呼就离职了 [打印本页]

作者: HR十年    时间: 2008-9-14 13:32
标题: 员工不招呼就离职了
我们公司有5000多人,经常会有一些员工做了一个月或者时间长一些?他们根本没有按劳动合同提前三天通知(我们公司劳动合同一律三年),不招呼就离职,也不要公司工资就消声匿迹了,请问你们公司是怎处理这种自离的现象?
作者: ponycomb    时间: 2008-9-14 20:45
标题: 回复:员工不招呼就离职了
没有办法。走了,有时候还联系不上呢。关键是做好平日的工作,留心员工的状况,做他们的贴心人,这样才不至于等人家走了几天才知道。我以前公司是制造业的公司,车间的工人最多的一次有一天走了100多人。而hr经理就不知道。
作者: 隔岸观火    时间: 2008-9-15 09:47
标题: 回复: 员工不招呼就离职了
[quote] 原帖由 [b]ponycomb[/b] 于 2008-9-14 20:45:00 发表 7 c7 S r7 H8 ?: n y" m没有办法。走了,有时候还联系不上呢。关键是做好平日的工作,留心员工的状况,做他们的贴心人,这样才不至于等人家走了几天才知道。我以前公司是制造业的公司,车间的工人最多的一次有一天走了100多人。而hr经理就不知道。 [/quote]: p6 M+ V2 U4 U 这个怎么说呢。2 B* E8 a a, \2 P* @: h3 c 两个方面:* J; W6 ` G f( }+ q4 ^ 1、先从自身找找原因,为什么人家不走正常途径?能不能从源头去控制? : e+ q! p0 D7 c2、如果人家连工资都不要了,那也是没办法了,还是让基层管理者多留心吧。
作者: 琴韵心晴    时间: 2008-9-15 11:26
标题: 回复:员工不招呼就离职了
个别现象还是普遍存在? ' N9 Z4 e+ k# T个人认为,5000多人的企业,有三几个人不辞而别还是能够接受的。与他们联系一下,了解离开的真正原因。 " k Q7 b( T& w, h- ? H如果很多员工都会不辞而别,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了,这种情况下,相信HR一定非常清楚其中原因和改善方案。而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实施解决方案。 M5 L8 o# o9 T2 n& b& s% y9 j: T " _4 K% M) R k1 _1 _不论什么原因,企业都不能容忍员工在没有任何沟通就离开的行为。这种员工在我们企业将不会再被录用。
作者: amender    时间: 2008-9-16 14:20
标题: 回复:员工不招呼就离职了
这个问题基于好多原因,我们有同样的问题: 9 h# ~# _, m' I. D1、存在问题之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多了什么人都有,不要工资走了也就算了;5 B/ @7 q: a6 G9 J' [ 2、人力资源部把控,电子考勤时时关注,发现有自离的人员,并扣发工资,发出通告警示,一定要告诉员工这样的做法是不好的。当然企业的考勤系统一定是强大的,能跟上需要的。 & ~+ C, p T2 y# o3、缩短离职人员发薪周期,每周办理一次离职,同时把工资也给结了。* O! K' Z+ f% I( ? 4、关键还是要加强基层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建立一个能够使得信息畅通的渠道,因为基层管理者对员工的到岗情况最清楚,如果他们都不清楚的话,那.......光有人事部去管控难免会发生你的问题。 7 V9 ^# {5 R$ _, P" P% S/ @5、车间人员为了减少所谓的离职率,故意不让员工申报辞职单也有可能,员工被逼自离。÷ 7 |! |5 C. A+ R+ K) F8 J6、当然80、90后的打工者责任意识也有所淡薄,加之现在企业用工紧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作者: 北京劳动法律网    时间: 2008-9-16 22:59
标题: 回复:员工不招呼就离职了
其实劳动者这样做对自身也是不负责的,第一没有离职证明,再就业会受一定限制,第二对自身的成长也没多少好处,再者如果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有追偿的权利。
作者: 零蛋110    时间: 2008-9-17 18:55
标题: 回复:员工不招呼就离职了
我自己觉得现在这种现象很普遍存在,我们公司也存在这种问题,而且是月月有,根本没办法控管,很无奈,也很头痛:Q 。1 O; Y. f& t/ u! q0 m/ t+ X 但若真的发生了,也只能是寄挂号信至员工家中,要求他于某年某月某日前来办理离职手续,未办离职手续则暂媛发放工资,直至该员工办理完了离职手续之后,公司再将这部份工资归还给员工。
作者: 北京劳动法律网    时间: 2008-9-19 17:54
标题: 回复:员工不招呼就离职了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33、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虽说老点,还是能拿来限制一下员工,不过造成损失的事实需要单位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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