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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社保问题(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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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fgj45
时间:
2008-9-21 11:07
标题:
请教一下社保问题(案例)
深圳社保局规定每月19号之前提交的数据当月生效,某员工18号离职,单位是否应该停交其当月社保? 如果停交当月社保,公司是否应给员工补贴?如果员工提出不停交社保,那当月公司缴部分可否全部由个人承担?
作者:
moonduke
时间:
2008-9-2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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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教一下社保问题(案例)
:) 国家要求的做法是:员工只要在公司上班一天都要给他缴纳保险,所以即使18日离职也要缴纳保险的。但实际操作中,一般公司会提前和员工确定,当月离开的员工是没有保险的。版主,结合到你公司的情况,我建议你与员工商议本月停保险,适当的给员工一些补偿,应该问题不大
作者:
8240820
时间:
2008-9-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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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教一下社保问题(案例)
一般员工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所以,可以停!
作者:
山风888
时间:
2008-9-22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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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教一下社保问题(案例)
1、应该给员工交。 2、给补贴的方式不太赞同。会涉及补贴的标准、合理性、公平性等问题 3、社保局19日的规定只适用于其内部及与公司的结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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