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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精选之民以食为天-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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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狼星
时间:
2002-10-27 14:45
标题:
萝卜精选之民以食为天-鱼
萝卜精选之民以食为天-鱼 萝卜对鱼,一直没有太大的兴趣,小时候一吃就被刺卡住,往往需要全家又是醋又是饭团又是汤勺又是筷子地大动干戈,才满脸眼泪鼻涕地把刺吐出来。不仅自己再没胃口,害其他人也吃不下去了。所以萝卜就很自觉地不再打鱼的主意。 但是鱼的滋味又实在是一个极大的诱惑,“鲜”字都有半边是鱼,可见鱼这东西实在是美味之源。萝卜于是就只好退而求其次,每逢桌上有鱼,就会尝试着舀点鱼汁儿泡饭。长大后听说鱼是“脑黄金”的主要原料,萝卜大为丧气,从小到大只喝了少量的鱼汤,萝卜脑的“含金量”可想而知。 虽然不能吃鱼,但萝卜对鱼的关注丝毫不减,尤其是各有特色的吃鱼方式。 四川给人印象深刻的是,把一种叫“黄辣丁”的小鱼放进火锅里烫着吃,还有一层红油泡着的豆花鱼,都是麻辣鲜香,美味不可方物。既使是表面看来洁白的酸菜鱼,也会加入大量的胡椒面儿,让吃不惯辣味的人望而却步。 天津人吃鱼是把鱼吃贱了,萝卜最难忘的是他们把小海鲶鱼剁成馅儿,包成了饺子吃。而且天津人对鱼的兴趣是不分贫富的,天津有民谚:“花钱吃海货,不算不会过”,有人把一个月工资花了一半全家吃了顿海味儿,这个月其余的日子勒紧裤带过也觉得特值。 而广东人则把鱼吃贵了,用大玻璃缸子盛上海水,还有加氧机时时刻刻咕嘟咕嘟冒着气泡,鱼们恐怕都会以为自己摊上了观赏鱼的轻松活儿,没想到被人看中一样是上刀山下油锅。昔日左思文好,若得洛阳纸贵,今时广东的鱼兵虾将们使海水都身价倍增,鱼们自然也比较地不平民化了。广东人吃鱼喜清蒸,鲈鱼是蒸,桂花鱼是蒸,老虎斑、石斑更加要蒸,所以沈宏非在他的《写食主义》里说:对于一条名贵的鱼的最高待遇,莫过于一蒸。蒸不仅可以最大限度保持鱼的原味,更可贵的是保持了鱼的原色原形。萝卜认为还有一个好处是,蒸出来的鱼,肉与刺可以轻易地剥离,消除了萝卜自小吃鱼的障碍;不幸的是,蒸出来的鱼大大地不符合萝卜喜酸嗜辣的口味,萝卜大幅度提高智商的计划仍然落了空。 湖南的鱼最可怜,不仅落不下全尸,而且还要盐腌酱渍,继而烟熏火燎,成为木乃伊似的腊制品,最后还要下油锅上笼屉,等最后端上桌面,只能从鱼刺上把它同腊鸡、腊肉加以区分。所以萝卜对兔子最严重的威胁是:小心我把你做成腊兔! 萝卜遇到过的最有创意的对鱼的做法是这样产生的:虽然萝卜不善吃鱼,却有个家传绝活儿——“豆瓣鱼”做得享誉一方,有位女同事执意要学习。正好赶上单位发鱼,每人分了四五斤,彼时尚无冰箱,萝卜怕不好保存,就倒一大锅油把鱼全炸熟了,因为大家都已经吃过晚饭,萝卜就把煎好的鱼放在公用的厨房,等第二天中午萝卜才继续加入调料,把鱼做好,并且当场请所有同事一起吃了个干净。这位女同事追踪观摩了烹调的全过程,并且做了详细的笔记,说周末回家演习一番。星期一回来告诉萝卜:我妈讲,味道是不错,只是太费时间。萝卜大惑不解,连洗带做二十分钟毫无问题,怎么会太费时间。 “我妈让我问你,为什么煎好的鱼要晾一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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