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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申请困难企业须符合8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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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ne100704
时间:
2009-2-7 12:24
标题:
广东申请困难企业须符合8大条件
<font face="宋体"><span><font size="3"> 广东出台“一缓三补”的措施,扶持困难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究竟什么样的企业才是困难企业呢?昨日,省劳动保障厅表示,扶持政策的适用对象主要是<br>2008年10月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服装、制鞋、纺织、玩具、印刷、包装、电子元件、家用电器、五金塑料、家具加工等且通过困难企业认定的企<br>业。困难企业必须同时符合8项条件: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且恢复有望;没有裁员或净裁员人数未达到在职总人数的25%;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行为;总负债<br>与总资产之比在80~100%之间;在申请前3个月没有出现连续亏损;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守<br>法诚信经营,信贷征信良好;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br><br></font></span></font>
作者:
zbl8008
时间:
2009-2-7 13:42
标题:
回复: 广东申请困难企业须符合8大条件
看来广东的企业真是爽啊<br>政府是铁定扶持企业,经济才能发展。<br>
作者:
liana1984
时间:
2009-2-7 15:36
标题:
回复: 广东申请困难企业须符合8大条件
广东企业有福了,其它地方有没有消息?<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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