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人力资源部(人事处):
经省、市两级技能鉴定中心推荐,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办公室审核同意,授权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作为全省首次试点的两家单位之一(另一家在济南),开展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培训工作,08年下半年首批高级师学员62人11月23日在市技能鉴定中心指定考点参加了全国统考。现开展09年上半年的报名工作,并于5月23日组织学员在青岛参加全国统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 :
导论、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综合评审、培训与开发、职业生涯设计、
绩效管理、组织文化、劳动关系管理、薪酬福利管理、考前辅导、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试、综合评审
二、专家简介:
均系国家技能鉴定中心人力资源师项目专家组成员,参与《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讲义》编写工作,多次参加北京、天津、山西等地的试点培训工作,并获得好评。
三、培训特点:
1、若超过80%培训学时,且参加了考前辅导,通不过者可参加第二次培训、考试,免收培训费,仅收取鉴定考核费、阅卷评审费、证书费、午餐费等。
2、聘请专业的老师授课,破解教材考点、难点、要点,传授实战经验。
3、提供论文模板,传授论文答辩技巧。
4、考前串讲辅导,辅导重点,尽最大努力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四、申报条件: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期间申报条件:
(1) 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 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并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部分优秀人士可放宽条件。
五、证书特点:
1、权威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官方网站(中国人力资源专业网http://www.hrmpc.org/)查询。目前国家正对各种职业资格证书清理整顿,此证书将是该领域国内最权威、唯一且合法的证书。
2、必备性:条件成熟后,国家将实行行业准入制度,该资格证是您进入该行业的必备敲门砖。
3、高价值性:目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对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进行对接的前期探讨,从目前各省市的普遍做法看,该证书效力至少不低于副教授(副高级工程师)级。
六 报名地点: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市南区宁夏路288号软件园7号6层B区)
请登陆协会网站下载《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及阅历核查表》
更多活动详情,请致电咨询。
联系人:宋老师 汪老师
电 话:0532-85930825 88728123
网 址:www.qdhr.org
邮 箱:sltbc@126.com
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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