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了避免个人承包经营带来的一些问题与矛盾,公司决定对承包经营的用工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就是承包经营者的所有用工,劳务关系挂靠在劳务公司.请大家建议下,这样的操作模式还有那些风险问题?
( `3 l- h' K0 G e. H9 F/ o非常感谢各位的慷慨建议!在此交流或者QQ 88344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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