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高手一个问题
公司有位员工怀孕了,预计6月开始休产假,她的生育险基数是1500,北京市默认最低为1993(生育与医疗不得低于此线),她是晚育,可以休4个月产假。
问题1:她在休假期间的工资也就是此生育津贴1993了?因为她的实际险后税后工资是2200,那么公司是不是还要补齐另外的207元?
问题2:她休假期间的社会保险怎么扣?
如果员工户口是外地,无法上生育险,生育期间工资要如何支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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