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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郭小羿 时间: 2009-4-16 14:30
标题: 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有一员工2月份合同到期,3月10日公司通知合同不续签,员工虽有异议,但是没太大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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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n9 x! \3 o1 J7 T3 h之后在财务结算的时候出现问题,员工提出公司曾答应的全勤奖没有给,财务与老板沟通,老板不给。于是一直拖到现在,员工也没有签离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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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提出自3月10日起辞退该员工,请问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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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员工修车垫付的钱,员工要求先给,财务要求签完离职申请一次结算,请问哪个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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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良资产 时间: 2009-4-16 14:45
标题: 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企业有如下违法现象:
1、劳动合同到期,没有事先通知劳动者。
2、合同2月份到期,企业3月份才通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但在此期间劳动关系一直存在,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3、公司单方面提出自3月10日起辞退该员工,但双方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就属于非法辞工,要给予两倍工资的赔偿金。另外,因非法辞工,给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负有赔偿责任。
4、单位有克扣工资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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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于企业与劳动者的合同到期没有及时终止,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要求补签合同,企业也只得无条件补签。详见劳动合同法48条。
作者: angellei126 时间: 2009-4-16 14:48
标题: 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公司操作不合理哦
作者: 似此星辰 时间: 2009-4-17 14:11
标题: 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公司没在合同到期之前提前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在合同过期才通知对方,属违法解除.如果员工申请仲裁,公司是要负赔偿责任的.2 N$ s* ~1 ~6 t3 D8 |
象全勤奖,如果在公司员工手册中有明文规定是要给付员工的;如果只是口头约定,可以先不给付.8 y k, T5 G% e! p
现在这种情况最好与员工协商解除,不要一味强势,否则会得不偿失的.
作者: 墅墅 时间: 2009-4-17 16:58
标题: 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合同到期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员工
作者: 东篱先生 时间: 2009-4-20 17:56
标题: 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员工只有被动接受,如果有懂法的员工呢,情况就会不一样了。
作者: 心雯 时间: 2009-4-21 09:37
标题: 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这样的事,我看多数是出现在中小型私企
作者: Anllen 时间: 2009-4-21 10:07
标题: 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就目前的情况,我觉得可以先给该员工寄一封关于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续签,那么就视同为该员工自己放弃续签劳动合同,而不是公司部给续签。在法律程序上先操作起来,再看接下来会怎么样的。
作者: siu 时间: 2009-4-21 10:17
标题: 回复: 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公司有错在先,应该兑换你的承诺,垫付的修车费还是给了吧,不然,员工真正的按照程序办事,公司的损失更加巨大。
作者: 高级绘图铅笔 时间: 2009-4-21 10:30
标题: 回复: 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建议,答应全勤奖给员工,让其签署“个人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声明”,然后办理离职。
* F1 D1 i! b* c2 ?4 o, M0 ^$ _全勤奖、工作及报销在办理完离职后一次给付清楚。
作者: 反叛魔鬼 时间: 2009-4-22 10:28
标题: 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这类在中国私营企业是很普遍的情况,即使在国企里正式工种没有,但在聘用人员中也很普遍,只就是和西方国家的差异!
作者: wangzw 时间: 2009-4-23 13:54
标题: 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建议楼主还是看一下劳动合同法,这样的错误很低级。
作者: artych 时间: 2009-4-27 11:55
标题: 回复:关于离职,交接不清的问题
公司的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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