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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这种做法对吗?熟悉《新劳动合同法》者帮忙解答 [打印本页]

作者: 坦然飞    时间: 2009-5-11 09:46
标题: 公司这种做法对吗?熟悉《新劳动合同法》者帮忙解答
公司这种做法对吗?熟悉《新劳动合同法》者帮忙解答
我是08年5月29日来的这个公司,公司与我没签劳动合同,签的是 保密协议。到了09年1月公司也没让我转正,而且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上保险,现在让我签订 停薪留职 ,也就是变相开除我,我没同意,不同意,公司就让我走人,请问:
我不签订 停薪留职 公司让我走人 是不是公司是单方面解约?
公司这么长时间没让我转正是不是违反了 新劳动合同法?
公司也没跟我签订正式合同,是不是也违反了相关法律?4、试用期内 停薪留职 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
我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 申请 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仲裁部门是否会要求公司双倍赔偿我?
作者: 管水    时间: 2009-5-11 10:31
标题: 回复:公司这种做法对吗?熟悉《新劳动合同法》者帮忙解答
楼主的这么多问题,其实就是一个问题,公司没有按期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自08年7月起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金,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要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需要另行支付经济补偿金。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09-5-11 11:36
标题: 回复:公司这种做法对吗?熟悉《新劳动合同法》者帮忙解答
这家公司的HR真是乱弹琴...糟糕...
作者: yangli501228113    时间: 2009-5-11 11:47
标题: 回复:公司这种做法对吗?熟悉《新劳动合同法》者帮忙解答
哎,难道我们的同行都这样操作!
作者: qiaoqiao0930    时间: 2009-5-1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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