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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试用期是否可以单方面延长? [打印本页]
作者: 深圳湘湘 时间: 2009-5-20 16:37
标题: 员工试用期是否可以单方面延长?
我公司2月23日新入职一名员工,双方当时约定劳动合同3年一签,试用期为3个月,今天我提醒其所在部门领导试用期快到期了,部门领导意欲延长期试用期,并说会找这位员工谈话。现在我有两个问题请教一下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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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部门领导找这位员工谈话的时间超过了3个月的试用期期间,请问这个时候谈话要求延长其试用期是否还有效?
( M. l. S9 e3 h) Q(2)如果员工不同意延迟试用期,我们是否可以单方面延长?(当然前提是这位员工确实还没有达到岗位所要求的水平,但要是举证的话,恐怕我们也很难举证)
作者: day day up! 时间: 2009-5-20 16:52
标题: 回复:员工试用期是否可以单方面延长?
试用期是不可延长的,如果说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无法取证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话,建议可以调岗或者辞退; * U& x( `5 p8 |6 s
作者: 二狗哈哈 时间: 2009-5-20 17:29
标题: 回复:员工试用期是否可以单方面延长?
首先是不可以单方面延长员工试用期的,因为劳动合同明确写着试用期是3个月,如果要延长试用期是需要员工的同意 ,再次公司可以健全一下相关岗位的考核制度,快转正时候建议给予相应的考核,不合格的就辞掉,通过则转正,还有为什么不把你们公司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改成6个月呢,这样的考核期会长一些,优秀的则可以提前转正啊!!
作者: 天马行2009 时间: 2009-5-20 19:54
标题: 回复:员工试用期是否可以单方面延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说好三个月,就要守信用。试用期间员工工作达不到公司要求,可以辞退员工。若超过试用期,必须按正式工对待。
作者: 西藏2046 时间: 2009-5-21 17:44
标题: 回复:员工试用期是否可以单方面延长?
延长就是变成了两次试用期了.延长后员工转正了,员工应该不会告,但是没有转正,员工去告的概率增大.如果延长后他能转正,你可以尝试延长.但是作为部门经理,应该有能力去判断,是否要辞退他.这是业绩管理能力的一种,能区分下属好坏.
作者: sxsun 时间: 2009-6-2 18:56
标题: 回复:员工试用期是否可以单方面延长?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不可以延长(相当于约定了两次试用期)
作者: foxmail 时间: 2009-6-2 19:59
标题: 回复:员工试用期是否可以单方面延长?
我也有此困惑:如果双方同意延长试用期为什么叫做相当于约定了两次试用期?这个只是在第一个试用期上面的延长啊?如果延长了试用期把员工淘汰了,员工告企业什么?两次试用期?$ |; H! H! Z6 r/ d2 K( G/ i2 m!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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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延长试用期偶有遇见,因为某此项目的周期性问题,可能需要延长1到2个月再做判定。只要是3年合同期未超过6个月,个人认为都可以的." A& u. p9 H9 R/ X
5 i5 w( _$ k5 r9 {# I: X4 I+ ~- o补充问:
/ ?7 \7 J/ ~% w' k8 G/ a1 e% r4 R1.延长试用期,双方协商同意,是否需要更改纸面和电子的劳动合同?# a1 X. Y9 j+ w& }; {
2.更改工作地点/降低薪资/变更岗位,双方协商同意,是否需要更改纸面和电子的劳动合同?
2 W1 \8 _: c1 `2 z$ A/ B2 u: w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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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xmail 时间: 2009-6-7 16:53
标题: 回复:员工试用期是否可以单方面延长?
最近正好出了一期关于试用期的案例,咨询了相关律师,如下:; z5 J& [( [0 f8 D" o
% N s: U: W' q2 H: N! W1.与员工协商可以延长试用期,换签劳动合同,但不能超过劳动合同期对应的试用期月数上限.
( s8 ?+ H' M) g" B7 r, d8 p2 K2 j2.或与员工协商,签一个变更的劳动合同协议,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或岗位.! r; Q5 ]3 o! E; _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09-6-7 22:00
标题: 回复:员工试用期是否可以单方面延长?
楼上的姑娘:% {" e7 @# ^' b& ?, y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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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1 m4 j8 n* i7 u# r# h6 l6 c
这句话我想每个人都能看懂,用不着分解来讲。, t# Y) a) F9 W0 d0 t9 }, E5 n1 t
试用期约定违法,用人单位应该承担赔偿金。
) J7 I' |# h3 H# Z q0 E5 y3 S劳动合同法里写得很清楚,你可以自己去查。) O! M3 @1 V3 H+ X) G( s" t
2 B. _ B9 t# V: u, h) S2、劳动合同的任何变更都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应该劳资双方协商。# v' v& F, }9 X) S3 U$ c) L* u
( O+ x9 E+ A5 g& R# r6 R6 \6 G3、律师不是劳动行政部门,不是法院。相反,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很少。
3 z2 b M6 e! p所以那位律师给你出的主意很业余,很馊。建议你谨慎采纳。
; D$ r% `! r0 u# `0 ?, H$ y; b: v第一个建议,如果能约定6个月试用,为什么要约定三个月,再延长三个月?多此一举。( v W* k0 P2 K$ ]- c, ?3 G
第二个建议,变更劳动合同协议,怎么变更?更改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还是更改劳动合同的期限?无论是哪个,你不觉得太复杂太次了吗?9 Q" v: L2 W& _* l' J% I
1 _4 l' j7 F6 u F
试用期延长的问题很多人都在提,有时间,有精力,好好去改进你们的试用期考核机制。不要浪费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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