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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伤赔偿支付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yaya毛豆芽    时间: 2009-6-9 15:23
标题: 工伤赔偿支付的问题

各位hr达人,我们公司现在面临一个员工要工伤赔偿,因为是级,赔的数目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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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由于公司现在形势不好,所以想分期付款,这样如果和员工协商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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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要是员工不同意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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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有经验的指点一下。


作者: elvaccm    时间: 2009-6-9 15:25
标题: 回复: 工伤赔偿支付的问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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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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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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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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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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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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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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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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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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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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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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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09-6-9 16:25
标题: 回复:工伤赔偿支付的问题
分期付款只要劳动者接受是可以的,但是劳动者不会那么傻。赔付是单位的义务,无法规避!
作者: yaya毛豆芽    时间: 2009-6-10 09:30
标题: 回复:工伤赔偿支付的问题
现在也不是不赔,只是想分期付款。如果员工不同意就只能一次付清了。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09-6-10 09:49
标题: 回复:工伤赔偿支付的问题
协商一下还是可以的,单位那么大。7 i" |3 j& H( o5 s! Z HR这个时候要尽量争取下。
作者: 蓝海人力    时间: 2009-6-10 15:30
标题: 回复:工伤赔偿支付的问题
是可以和员工协商的,就要看员工是否接受了。. b3 w& o" C6 D 这就要看员工是否对公司有感情,公司平时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了。 2 U, P. G/ |- \' G9 Z D要是不接受只能一次性赔付。9 E! j$ [* x9 j9 U-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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