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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打印本页]

作者: 蓝色多脑河    时间: 2009-8-23 16:18
标题: 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A君,2008111在珠海*****礼品公司上班。职位是厂长助理,主管公司生产及行政事务。2009216,因在公司总经理例会上与老板意见不同,发生争执。老板指示,你可以离开公司了,明天来办手续。次日,A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加盖公司人事部章。

4 {: d! }. t; n0 h! S/ q

A了解到解险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代通知金。

) A. N$ V( Z, [

在原公司上班期间,公司未与A签订劳动合同。

% f; H/ i* x5 ~+ Y$ t

于是,A决定维护好的权力,510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劳动部门受理该案件,并于521日开厅。开厅当日:

9 v: W, U' f# x) F; j* Q. x

A提供的证据:

+ _9 e- m. d& ^4 Y

1、  公司厂牌;

7 J" l( l& J9 {; n

2、  入职登记表(加盖人事部章);

; y3 l- p* g" H. r

3、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9 b" R. b9 L

原公司提供的证据:

7 [- M# _5 `7 x7 y7 _- P+ e& J# h r8 W

1、  公司在公司部门备案的人事部印章(515日备案);

& I1 g7 v6 \' R( B; Y0 R

2、  公司纳税报表及工资报表。

% H: J$ D( u: z. x c. D

经过双方激烈辩证后,经过相应的程序,最后劳动仲裁认定。。。。。。。

( T7 T6 Y: e& B% g

 

" K0 o" J& d" \; y

 


作者: 蓝色多脑河    时间: 2009-8-23 16:58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结果很意外!大家不想发表下自己的见解!
作者: dinghongbo    时间: 2009-8-23 18:00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公司不能提供提前30日的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被劳动仲裁机构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应裁决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作者: 树木叶子    时间: 2009-8-23 21:01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弄不好能被判成主动辞职,赔偿金就不会有了。 6 d6 M+ r+ \1 i+ O不过似乎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没有在劳动关系建立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自次月应支付双倍工资,可以索赔两个月的双倍工资。
作者: 蛋小花    时间: 2009-8-23 21:56
标题: 回复: 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这样的情况,最起码应该会有赔偿金和待通知金吧


作者: hsnjfhr    时间: 2009-8-24 09:07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给个结果,还卖关子
作者: 完颜清石    时间: 2009-8-24 09:41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赔偿双倍工资。 1 S8 ? _. Z3 I5 C% z! E不过,如果公司这边做点手脚,倒是可能弄成员工自动离职。
作者: cantong    时间: 2009-8-24 13:54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楼主,等看结果呀
作者: fengsu500    时间: 2009-8-24 16:15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请楼主明确:! l$ I2 W& _; `! v, {( ~ 1、A君离职当天办了哪些离职手续?有没有填写离职申请? 4 b K. G$ d' X# D- h) G+ x6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复印件?. U: J" [, F& ]. W9 Q5 m* c( X 3、A君在本案中主张了哪些权利? ) B( l# \% ~: Z Z' F! S3 X; z# {0 I, J0 G 劳动仲裁可能会以超过申请仲裁期限(60天)为由判定劳动者败诉!
作者: fengsu500    时间: 2009-8-24 16:19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我国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作了补充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可见,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仲裁时效至关重要,它不同于期间为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它的申请仲裁期限只有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也就是说,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当事人未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又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就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因超过申请仲裁期限或因诉讼时无法提供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而被判败诉。因此,笔者提醒广大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一定要在申请仲裁期限内向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在本案中仲裁机构又受理了,有点搞不懂,期待楼主公布答案大家讨论。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09-8-24 16:29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提醒楼上两位,劳动仲裁时效,应该参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X; D+ G, ~5 R% b# ]) U1 N! C! T! F$ U) N+ r9 ]! M W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 {# D# _! D+ Q y4 I 2 H: {* O' o5 o$ ~6 H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l" S8 C% i+ c$ d" Q r1 j : `8 i6 k9 t6 u" X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R0 [, \" ]( W 2 [5 `$ a) j6 g- W& w, Z4 y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作者: caohaiwei    时间: 2009-8-24 19:20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公司否认劳动关系!
作者: 蓝色多脑河    时间: 2009-8-24 21:56
标题: 回复 9F fengsu500 的帖子
1、没有写离职申请单,直接工作交接,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加盖公司人事部印章! 5 n% a, q. D3 s4 r% O9 a2、主张权利:A、代通知金一个月;B、次月后的双倍工资;C、三个月的加班费用(8小时之外的时间,含周六加班)!) r4 b& [% l7 H 3、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仲裁时效为自发生日起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作者: fengsu500    时间: 2009-8-26 17:40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楼主:原公司的应诉主张是什么?
作者: TOHEY    时间: 2009-8-28 17:06
标题: 回复 10F fengsu500 的帖子
2008年5月1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实施 规定,仲裁有效期限为1年。
作者: 蓝色多脑河    时间: 2009-9-1 21:15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仲裁结果:8 C& @+ d# m1 \, O 劳动关系不存在 % w9 @& O) s" d/ `/ {1、公司人事部门印章备案A提供不同,原公司于5月15日在公安机关备案;; O# h4 Z# N1 y U6 e 2、工资表中A君名字及工资和纳税;(原公司在该块发放现金); ) }- N7 ~* ?: c: o$ S/ x! @3、该公司未给员工购买社保; 9 P' E$ M. f/ t/ m2 U4、原公司未与签订劳动合同;; z) {9 s9 Q2 v- c) P1 z, U" q A接到仲裁书后,随提起上诉,最新进展还未开厅,还需稍待时日。。。。
作者: 蓝色多脑河    时间: 2009-9-1 21:21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据说A提供新的证据:2008.11-2009.2手机通话清单,主要是原公司业务方面电话,不知能否做为新的证据,来证明其劳动关系存在。
作者: fengsu500    时间: 2009-9-12 17:28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个人觉得仲裁所依据的证据有点站不住脚 4 Z8 H; x1 H# U' l+ B( ?; ^1、不给员工签合同、不给员工办社保不是员工的错,相反企业应该承担责任的;' z' @& m0 r4 ?2 I+ w 2、人事部印章什么时候备案是由公司决定的,他很可能以前就没有备案; . l! f+ W4 v; @+ J* U" ]3、企业可以很轻易的在工资单中将员工的名字去掉,而提供虚假的证据。
作者: fengsu500    时间: 2009-9-12 17:31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如果事实真象楼主所说,如果上诉也得不到公正的结果,那说明当地ZF也太黑了。A君能忍就忍了,官司再打下去也没意思,要不就借助媒体的力量曝光一下,看看有没有转机。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09-9-18 11:47
标题: 回复 10F fengsu500 的帖子
兄弟好好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5 \$ B$ [ A" p5 @: J; r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0 S2 t- \# r& f- H, n0 d B) I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V* Q. f/ V( l& C% Q% N9 ]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6 T6 q+ i6 T" ~' M4 G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_* P& j! t o6 q: ]- E2 M
作者: 蓝色多脑河    时间: 2009-10-4 21:07
标题: 回复:真实案例---劳动争议
官司还未出结果!静待A君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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