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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firtzhang 时间: 2009-8-24 20:09
标题: 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我们企业是个建矿于上世纪60年代的老矿山,当年矿山的工人都是来自于全国各地的农村,其家庭往往只有一人是矿内的正式职工,其家属大都无户口(这个名词大家或则还知道罢 ),为了解决当时矿内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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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故成立了“劳动公司”这个部门负责招收此部分家属,在矿内各二级单位(也成为主体)做“临时
. s+ U# z0 m: k1 S/ s工”,后该“劳动公司”成为独立法人单位,这些临时工也以类似“劳务派遣”的方式一直在矿主体与“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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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都是当年的老名词)混岗作业,工资待遇则相差不少,“劳动公司”也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
) ]. A: s) k8 t0 Q' w( V O1 |& a$ c) m社会保险。直至08年,“劳动公司”决定辞退所有的这些“临时工”,其中的部分“临时工”进而维权申请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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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要求同工同酬,补齐待遇并补交社会保险,当地的仲裁机构经调解无效后,作出了倾向于“临时工”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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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劳动公司”拖延,后法院强制执行,扣押“劳动公司”部分银行存款。至此,风起云涌,当年的“临时
# _% w- ^* t7 u1 n2 g工”上访的上访,起诉的起诉,“劳动公司”焦头烂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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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j9 a! S& t6 t/ e R 现在的问题是:
7 z5 p* F8 g3 J3 Y9 Q' K1、“劳动公司”确实于法有违,但这些临时用工又是与当年国企承担的社会职能密切相关,印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当年能做上临时工的,还要找门路,走后门,确属照顾性质。请问“劳动公司”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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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Y/ r& }, Y2 L 2、这些“临时工”有的一直在工作,有的断断续续,96年之后或在或不在,有的距08年已不做多年,请问
8 H, F+ P, e3 A# t+ m1 D这个如果维权的话是否有时效限制?申请仲裁的话是否会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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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jjjx732 时间: 2009-8-24 20:50
标题: 回复: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这个真的是很难哎 也跟着听听专家的看法:D
作者: yanzi05272003 时间: 2009-8-24 21:26
标题: 回复: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天呢,头晕,求助HR专家吧
作者: kekecai 时间: 2009-8-24 23:27
标题: 回复: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现在也只有国企还存在这些问题,为了照顾职工而大量安置职工亲属。现在,不少国企都雇佣临时工或者劳务工,而所谓的劳务工还是职工亲属,只有进而没有出,即没有所谓的能出能进的机制。
4 f+ c$ y1 N( G3 C# n 解决以上的问题,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进行主辅业分离,将劳务公司剥离公司主业进行移交到当地社区或政府或者解散破产。通过剥离,将劳务工进行辞退,按照劳务协议给予相应的补偿,同时,为了实现社会的稳定,避免群体事件,也可以通过合同期考核,将优秀的劳务工和临时工转正(要做到公正最为重要)。
0 h/ @0 X4 v. b2 j% o& r% w* j7 X3 X 长痛不如短痛,将分离人员通过分期逐批的进行清理。先清理那些事实确凿,可以依法解除的人员,总之,先易后难。
作者: 向左走 时间: 2009-8-24 23:35
标题: 回复: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LZ所述的“劳动公司”大概承担着劳务派遣的业务,根据目前劳动合同法根本没有存在的基础了,自设自派不合法,与其烂摊子继续摆下去,不如申请注销,该清偿的清偿,消灭原用人主体
作者: kekecai 时间: 2009-8-24 23:42
标题: 回复: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国企都是这样,都有个劳动服务公司,我企业今年年初进行了主辅业分离,人员要么回主业要么买断工龄离职。现在的劳服公司改为物业公司,所有资产转移到当地政府,社会服务职能政府派人管理。。。
作者: hsnjfhr 时间: 2009-8-25 08:17
标题: 回复: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我单位也是老国企,新法实施以后,全员进行了社保的补缴,包括临时工,补缴后将临时工全部转移至劳服公司,临时工主要通过劳务派遣,签订协议,由派遣公司进行管理,实行同工同酬,由派遣公司缴纳保险,享受派遣公司的福利待遇。1 s2 M3 q1 A( i5 ]
主辅业剥离很难,国企,尤其是老国企,关系复杂,要是无空降的强势领导,一把手,很难有决心和勇气动手。
作者: 方外之舟 时间: 2009-8-25 08:44
标题: 回复: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随便说说1 l: t' g- i0 T2 s# G' j8 C
1、还想继续维持劳动公司,就按照法律办,当然协商解决为上3 Q' j' y& D. d" w& l- S! ?# f
2、黑点的,独立法人的话,转移资产申请破产拉倒
作者: qqoodd 时间: 2009-8-25 11:19
标题: 回复: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难啊!专家呢?:O
作者: 闲梦江南梅熟日 时间: 2009-8-25 17:57
标题: 回复: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呵呵,我们公司正遇到这样的问题。
% X& D ^* U8 A8 ]9 D就是那些以前的家属工经常来找,申请他们的“权利”。
+ \% D7 s8 Z1 x# Nkekecai的说法很不错。. I0 P$ I0 J ?. y$ i
对于以前的家属工的问题,我觉得企业当前肯定不会再用他们了。因为以前用也是照顾性质的,让他们干点杂活,打扫卫生、在食堂等工作之类的,估计那时候企业也没有把他们纳入在册职工序列之中。
" S6 B+ J+ ?' O, v0 }: ^# M+ a我们公司的做法:8 K; V7 J* t; A. D; |
跟劳动局协商,给这些人补缴保险。因为这都是《劳动合同法》没有实施之前,就已经退出工作岗位了的。
' B$ `. ?- v% t4 t4 \( N$ Y+ ^但是,对这些家属工的工作年限,要严格审查,必须要有证明材料,比如“工资表”之类的。按照政策,分单位和个人,都承担缴费责任,个人按比例初一部分、公司按比例出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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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2 i$ y' Z9 w* X7 k0 |, u说句不该说的,《劳动合同法》一实施,好多职工想找个临时的工作都找不到,因为文化层次、技术素质不具备,基本成了“无业游民”。企业不敢随便用工了。法律也是有利也有弊啊。
作者: baalala 时间: 2009-8-25 18:22
标题: 回复: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都挺难的,老板难,员工难,专家也难
作者: 22028327 时间: 2009-8-25 18:34
标题: 回复: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像这种情况呢,一般如果员工没有集体搞事,中央没有注意到时很好办。如果中央注意到这事情后呢,那不管员工有没有理,法院都会偏向员工的。这就是现实。
8 ~5 j" P7 A1 n4 E; u但我们做HR的拿着老板给的工资,那是要做事情的,不然我们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那我们就要想如何才能解决这样的集体事情。 W3 n* h, J6 x9 v! O9 a B# o' [0 Z
像这种事情,最好是在最早发现的处理:1 W5 k2 E! B P/ H3 N5 @
1、先制定好和员工的协议
/ I, r' p" n: Z& i2、和老板确定最多能补偿的金额
6 }0 _! b7 j4 x1 q0 p3、接着就是要找员工谈话,签订协议了。(注意在这里有个原则:从上到下,单独面谈,谈好后马上签定协议。对签定了和未签定的员工进行隔离。这样就可以先处理了大部份员工,等到回过头来,少部份员工看到没有什么人的力量了,也只能是妥协了。)但说起来容易,还是要做很多准备工作的。- ?. e( _- X6 H4 W- X4 e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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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建议只做参考:如有其它意见可沟通:msn:[email]manyi.wang@hotmail.com[/email]
作者: firtzhang 时间: 2009-8-25 20:04
标题: 回复: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这里感谢所有回帖的HR专家4 L- B7 w: U2 _5 w5 m! f: H6 r. s. Z
# f9 i+ M$ j" f呵呵 如果全部按法律办事的话 这个“劳动公司”就破产了 那么现有的在职工人的利益也没办法保障,现在只有先对原来的“临时工”进行统计,只有慢慢的拖,拖倒一个算一个,呵呵。最后只能走破产的道路了。
作者: firtzhang 时间: 2009-8-25 20:08
标题: 回复:国有老企业的临时工问题
这些临时工现在都是老太婆老太爹了,他们很难有什么组织,诉求也很简单,就是要社会保险,个人觉得还是要政府部门重视,现在不都讲和谐么,总不能为了保护一部分的利益而让另一部分的利益受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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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12楼的办法在这里不是太合适!
作者: 雪雕 时间: 2012-6-20 16:30
我们单位也是老国企,临时工处理起来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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