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Sir说法:录用通知书该如何书写
(本案例由知名劳动法、劳动关系实战专家、讲
[常见案例]
王强接到通知后,便向原单位辞职。
王强认为,自己为了准时到新公司上班,已主动离开原公司,放弃到其他新单位的机会,并为入职新公司做好了相关准备,新公司应该赔偿其相关损失。
[风险分析]
案例中的录用通知书属于法律上的要约,一经发出则产生法律约束力。王强收到录用通知后便为接受该通知上的要约作出相关准备,双方形成了合理信赖关系。虽然劳动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存在不同之处,但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均应遵从诚实信用原则。鉴于劳动法对此无明确规定,因此法院可参照《合同法》予以判处。
《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尽管要约人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不可撤销要约。
如何理解“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这实际上指受要约人对要约行为已经产生合理的信赖,并已经基于这种信赖从事了履约的准备。此种情况主要指要约人发出一项要约,在要约中附有某种条件,规定受要约人必须完成某种条件才能成为受要约人;而受要约人要完成该条件,则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与代价,如果受要约人从事了该项行为,为要约做了一定的准备,甚至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则要约人不可撤销其要约。
本案中,王强对于新公司将与其订立合同已形成合理信赖,尽管除法定情形外,不应强制新公司与王强订立合同,但王强依据合理信赖从事相应行为导致的损失,新公司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操作指引]
不要把录用通知书的内容表达为绝对的承诺,应表达为附带一定条件的承诺。
案例中的录用通知书可表达为:
王强,本公司拟同意录用你,请你在
显然,把录用通知变为一份附生效条件的通知,用人单位就会变被动为主动!
钟永棣 华南地区劳动法实战派代表之一,现任南方劳动关系在线首席顾问,为十多家知名培训机构的高级签约讲师,审判劳动争议案件400多宗,代理劳动争议400 多宗;主讲劳动关系管理类公开课、内训300多场次,受训人数3万多人,受益企业2万多家;为300多个企业审查、完善劳动关系管理规章制度。
先后在《人力资源》、《南方都市报》等专业杂志、媒体发表劳动关系类文章20多篇。就华为集体辞职事件,接受多家媒体采访;由于观点独特,先后被21CN等各大网络传媒大量转载。培训地点涉及华南地区、华中地区、华东地区、华北地区20多个省会城市及其他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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