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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悄然微笑    时间: 2009-11-18 16:44
标题: 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规定

# m; E: O- T8 q9 r% R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 p8 |: ?" |. @. G) W" E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 s @# i9 p/ y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 E+ t0 B0 D! g# h R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s8 [1 _. Q3 D- [1 A8 t/ C

那么,我用举例来说明我的理解:

" x, S0 [( E1 F7 N! A$ R- n' P1 i: d

某A,工龄三年(累计工龄),2008年7月1日来公司报道,试用期三个月。

0 U; c; _8 l& r9 Z% m; ^

于是到了2009年1月1日,他的法定年休是:5天。

8 J# _ k8 R3 z% p, _

另外:在他的试用期满后也即2008年11月1日开始,他有184/365*5=2.5天,因不满一天不给假,则,他有2天法定年休。并要求于2008年12月31日休完。

& [" B: G; w. Q+ f0 W0 N

如果在2009年5月30日他离职,而他已经休了3天法定年休。那么150/365*5=2.0天,他多休的1天不扣回。对吧?

" ^( q2 T. W: z6 f1 `: i

各位,给给意见吧?我被法定年休假的条例弄得有点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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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官飞燕    时间: 2009-11-1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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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对条文理解好深啊,我们公司的做法就比较简单,凡满一年以上的,就可享受当年度年休假,,如果是按照你的理解来计算的话,那我们就计算错误啦。. [ a3 n# s, @( } X% Q/ x 我们给予年休假的标准是从加入本单位日开始计算工龄。。
作者: 悄然微笑    时间: 2009-11-18 17:13
标题: 回复: 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quote] 原帖由 上官飞燕 于 2009-11-18 17:11:00 发表
楼主对条文理解好深啊,我们公司的做法就比较简单,凡满一年以上的,就可享受当年度年休假,,如果是按照你的理解来计算的话,那我们就计算错误啦。
我们给予年休假的标准是从加入本单位日开始计算工龄。。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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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条例上明确规定是累计工龄的,是不是很多企业在偷换概念啊?哈哈


作者: miggie77    时间: 2009-11-18 17:20
标题: 回复: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我个人认为累计工龄之说,本来就是制定条文时的失误。什么是工龄,实限工作时间吗,自己做小买卖算吗?' J* ?8 I# V7 h 现在工作转换时,都不要求必须转档案,单凭员工的一纸简历、前一家或二家公司的背景调查,我们是无法知道真实的累计工龄的。- Q, M2 t4 x# Y, N( ?1 @) T- s 虽然,每年的社保对帐单上可以查到累计缴纳年限,但那一定是小于等于实际工龄,因为有的公司不交保险,有的公司试用期不交保险。9 ?. u* ?% R* G9 {5 H 所以,我们就是以本公司工作时间作为休假标准。
作者: 上官飞燕    时间: 2009-11-18 17:30
标题: 回复: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恩,对于该条例,我也觉得还有许多欠缺地方 * V7 ^$ I+ s2 b+ G; b' j5 N5 v: W7 y . p( m, Y+ M9 j3 W3 v- P0 e就如同第二条:" h) d/ d/ Z% G& i/ a; a; z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 z) H* D) X, y5 N 9 l6 K+ `" E8 P5 O; `“单位应当”,这个“应当”与“必须”,,还有有区别的。
作者: 悄然微笑    时间: 2009-11-18 18:11
标题: 回复: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是的,条例是存在不妥的地方,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实施的问题,这就是给咱HR的挑战,如何让员工和公司都能接受,很重要。:D 4 U: q" M: P7 s! F3 l我也发现了,大部分公司都是以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法定年休的。:Z
作者: 上官飞燕    时间: 2009-11-19 10:33
标题: 回复: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我单位刚成立一年多,今年在实施年休假制度时,因为员工工作年限与年休假问题,特意去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科咨询了,养老科有位对工龄问题比较熟悉的同志跟我说: 8 W6 O+ c6 j* P# \+ F5 f" G( _0 b3 e其实年休假,是由单位灵活给予,你承认累计工作年限也行,按入本单位之日计起也行,看领导怎么给。. o- G6 z4 ^2 U) j% E 但员工工龄,是在计算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以购买社保年度以及个人档案的年限为准。
作者: 文修    时间: 2009-11-19 11:58
标题: 回复: 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有关年假的矛盾多集中在怎么计算上,比如:是满一年才有年假,还是进入公司就有年假,这点就要看单位自己的规定啦。
作者: whaishui    时间: 2009-11-19 15:40
标题: 回复: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根据政策,各有理解,还是要看公司制度
作者: 悄然微笑    时间: 2009-11-19 16:54
标题: 回复: 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quote] 原帖由 miggie77 于 2009-11-18 17:20:00 发表
我个人认为累计工龄之说,本来就是制定条文时的失误。什么是工龄,实限工作时间吗,自己做小买卖算吗?
现在工作转换时,都不要求必须转档案,单凭员工的一纸简历、前一家或二家公司的背景调查,我们是无法知道真实的累计工龄的。
虽然,每年的社保对帐单上可以查到累计缴纳年限,但那一定是小于等于实际工龄,因为有的公司不交保险,有的公司试用期不交保险。
所以,我们就是以本公司工作时间作为休假标准。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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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7 `7 o- P1 l) T# R; P

如果以在公司服务年限为准的话,你们是怎么给假呢?比如某甲,2008年7月1日入职,试用期三个月,至2008年10月1日,他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只有3个月,也只是按比例3/12*年休假给假吗?比如在本公司工作一年是10天年休,那么2008年10月1日~2008年12月31日,他一共可以休多少年休呢?


作者: xixiyq    时间: 2009-11-19 16:54
标题: 回复: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累計工齡本身就存在問題,因為真實性無從考証,百十人的公司尚可操作,上千人的工廠難度太高。7 E0 y* N7 Y6 ?5 t3 X 我們的做法是給員工透支年假,不追究累計工齡多少,一律按照他在公司工作之日起,即便他沒有工作滿12個月,如果休假,可以給予休下年度的年休假,當然是僅限於下年度。其實也就是默認他們工齡都在1--10年. / m( L! R: t" V3 d7 j他如果全部休完了,再請假就隻能是事假了,離職時也不會扣回他透支的年假,就當福利了。, D* z7 G1 L1 }6 I& s 公司完全沒有必要為了幾天年假那麼小氣。綜合我們實施情況看,公司也不會吃什麼虧。
作者: 雕刻时光师    时间: 2009-11-19 16:56
标题: 回复: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还是要看公司制度


aion gold
aion kina
aion kinah
aion power leveling
aion money
aion account


作者: 悄然微笑    时间: 2009-11-19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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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xixiyq 于 2009-11-19 16:54:00 发表
累計工齡本身就存在問題,因為真實性無從考証,百十人的公司尚可操作,上千人的工廠難度太高。
我們的做法是給員工透支年假,不追究累計工齡多少,一律按照他在公司工作之日起,即便他沒有工作滿12個月,如果休假,可以給予休下年度的年休假,當然是僅限於下年度。其實也就是默認他們工齡都在1--10年.
他如果全部休完了,再請假就隻能是事假了,離職時也不會扣回他透支的年假,就當福利了。
公司完全沒有必要為了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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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Y) Z" b2 P: |3 `$ I! F, W; p# `

我们目前是这么操作的~~


作者: 绿茶薯片    时间: 2009-11-19 23:01
标题: 回复: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年休假相关政策在制定时本身就有欠缺的地方,有可能是咱们ZF没能解决的,就干脆将这个难题留给企业了
作者: 悄然微笑    时间: 2009-11-2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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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里的同仁还没有一个是按累计工龄的算法来安排法定年休的么?:Z
作者: 绝情客    时间: 2009-11-2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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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当然都是按在本厂的工龄计算。从其进入本厂之日开始计算,满一年后至当年自然年度末,按当年所在厂时间占一年比率折算。( F, l/ I6 O4 f/ T4 e! W z; A 过完此年后,再按5天计算。
作者: zylhzy    时间: 2009-11-23 14:50
标题: 回复: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我也有这方面的困惑,年假到底是按什么年限来计算的呢?( S) u# ^6 L0 u8 V 按工作至今不管在什么企业的累积工龄满12个月计算呢还是按进入新单位满12个月以后才能开始享受年假呢? 6 N1 H m {6 b/ U实在是有点搞啊,这两种选择都有人做过,唉
作者: suchangting    时间: 2009-11-24 14:00
标题: 回复: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年休假貌似纯洁,其实不实际
作者: madboy    时间: 2009-11-24 15:35
标题: 回复: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肯定的说,楼主的分析得很对! / F( b5 @3 B+ x其次,我想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至于累计的工龄本身就很难去证实,要么凭以前工作的劳动合同,但合同可以变更的;要么凭以前的工资条,但你不可能每个月都保留;要么让以前公司开一个证明,但证明伪造太简单;1 Y! F% M3 W6 T$ a6 u 所以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总之一点,只要每家公司都有年休假,那就OK!啦
作者: 流浪的你    时间: 2010-1-14 11:29
标题: 回复: 都来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先谢过了。
楼主贴个自己的照片更吸引眼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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