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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打印本页]
作者: 无神堪培拉 时间: 2009-12-1 08:50
标题: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每周二的论战台又到了,上次的活动获得了不错的成效1330次点击,58次回复,尽管点击率远远超过回帖率,但也是一个几近完美的开端。
话说上次的题目确实有点问题,所以这次我找了个不错的题目,请大家继续参与讨论。搞这个论战台主要还是为了提高大家讨论的力度和积极性,另外每一次活动也都是每周风云人物表现的大舞台,希望下周的风云人物会是你!
本期论战题:你(喜欢)愿意招“回头草”吗?
跟帖格式:喜欢(愿意)或不喜欢(不愿意)+理由
奖励方式:混积分的兄弟们可以只说“喜欢(愿意)或不喜欢(不愿意)”不需要说理由,一律+2;有理由的一律+4,理由写的好:有亲身体验、亲身经历、有建设性意见、有指导性等等,+10到20,有案例的直接+30如果大家有更好的论战题或建议,请直接站内短信给我,被采纳的一律+30分
点击率超过300、500、800、1000,各十楼兄弟(10、20、30等)每次各+10、
加分活跃期:周二到周三,周四开始恢复正常加分尺度。
另外,提供题目的那位兄弟,我一个手滑,不小心把站内短信都删掉了,请您自行进来领取题目奖+30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1期由点此进
作者: 无神堪培拉 时间: 2009-12-1 08:50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老规矩,无神我自己先来。
愿意,进入我们法眼的“回头草”肯定各方面都比较强,能够对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素质的提高出一份力,更关键的是,“回头草”对企业有一定的了解,适应力也比新员工更强。其实我们酒店对“回头草”有强制要求,就是必须一年后才能再次回来工作,不过实际上,却根本没有进行要求。
案例:
我们酒店西餐厅一位主管就是开始干了一年,然后离职后一个月4个月就又被请了回来,注意,我用的是“请”,重新回来后不仅没有员工非议他(回头草最大的阻力就是员工和领导的非议和特殊对待),而且接连被评为季度优秀员工和年度优秀员工。在工作中他也的确表现的足够优秀,沟通能力、管理能力、亲和力等都无可挑剔。
补充:
不过,最近他又离职了,毕竟小庙容不下大佛,他到上海去进一步发展了。尽管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人都为他的选择而感到高兴。但我还是经常会听到员工说“听说他又离职了,来了又去,去了又来,真搞笑”,也有几位领导说“当我们这里是公共汽车,想上就上,想下就下”。看来,“回头草”还是过不了这一关,呵呵。
作者: hsnjfhr 时间: 2009-12-1 09:49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一句老话,好马不吃回头草,也许要改改了。
这匹马是因为什么离开公司,个人原因的,有品质问题的,坚决不予录用;
若是由于资历浅,才进公司等其他原因被公司裁员的,国家也不是由法律规定若是由于人员空缺,优先考虑录用嘛。
还是看人的品德和能力,回头草还要看是不是好草,若是一潭浑水的,估计也没有好马去趟。
作者: wangzw 时间: 2009-12-1 10:05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愿意,其实从人力资源来说,在公司或不在公司的、被公司淘汰的或淘汰公司的,所有的人员都是人才,只是现在在公司的,是适合现在公司发展的,没有在的,或许之前是适合公司的,或许是以后适合公司的。作为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我遇到过很多的类似的情况,只要这些人经过公司面试的考核,我都愿意要,因为用这些人有一个好处,首先,公司环境不需要熟悉了吧,企业文化也不用再普及了吧,相对来说应该还有一些人是的老员工,融入相对来说也容易一些,如果我们按人力成本来算,招一个“回头草”,其实公司节省了不少的人力成本,个人觉的这样还是挺好的。
作者: christina4567 时间: 2009-12-1 10:18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这个议题很有趣啊,偶这里也抛砖引玉下。。。
偶的观点是招回头草滴,“回头草”一般都是有能力的同志,好的“回头草”会带给现有员工现身说法的作用,这个议题的关键是企业怎么选“回头草”。。
主要看“回头草”回头的原因和轨迹,有些回头草在离职时对自身和市场的估计都会过于乐观,在外面碰了钉子,而回头草们也多是识时务的俊杰,不在乎“不吃回头草”的谬论,呵呵,这时候如果企业正好有相符合的空缺,而且在“回头期”较短的情况下平级招募,不需要提供比回头草们离开时候更好的待遇。。但如果是在外面发展上几年的回头草另当别论。
可是有的回头草们在离开公司后,时刻关注着公司的招聘信息,当看到有高于从前的职位招聘的时候就积极应聘,曲线跳槽从而达到曲线晋升的目的,这类的回头草回头期在两年之内的偶是不看滴。。
作者: 殇の奉孝 时间: 2009-12-1 10:36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我觉得可以接受,其实还是有很多公司是很欢迎离职员工回来的,毕竟对于一些企业制度、工作流程以及文化氛围等都有较深的一个认识,可以大大缩短工作的适应时间。另外我觉得要分情况,是他主动要回来还是企业又请他回来。如果是他主动要回来,我觉得人事部门应该搞清楚他当初是因为什么离职,然后离职这段时间的大致情况怎样,也可以向以前他的旧同事打听一下以前的工作情况以及现在的想法(能打听到最好),先经过人资这边的审核。再征求用人部门的意见,看是否愿意录取以前在公司某某部门工作过的员工,然后将其以前的大致资料给部门审核。再视部门意见,面试,谈薪,安排入职。如若是部门主动要求以前的离职员工回来,要详细调查离职原因以及现在部门的想法和他个人的意见想法,如若解决不了以前他离职时思虑的问题,则很容易他进来了又走。
我也遇到过几起,权当分享:
1、 XX时,突然接到XX部门主管电话,说以前手下有一名工程师想回来,问问人资这边意见。后查询其个人资料,发现当时是家中母亲生病,申请停职留薪,结果未获批准,所以离职,和主管讨论,获批。再联系个人,联系部门,跳过面试,直接谈薪(其实薪资公司有规定,他个人也知晓,走个流程)谈薪期间暗地考察了下(因为之前一直没卡,此处做了暗地的探查,无外乎入职意向,离职后发展情况等),其实他个人是很喜欢回公司,和之前同事也处的极好,然后安排入职,皆大欢喜。唯一可惜的是公司晋升考绩、薪资等有明文规定,没有办法直接帮他,当时他薪资调级差了少许,主管大笔一挥,少许忽略,些许时候还是可以人情一些。
2、 某天,部门同事忽然说,这个以前在我们公司做过。拿过资料一看,个人填写没说明,再看ERP系统,对照身份证号,以前确实在公司工作过1年多,当时明白个人资料虚假,也知道了自己背景调查没做好。无奈部门、人资面试皆过,薪资也已谈好,体检也已合格,最后一着出错,付诸东水,之前努力全部白费。实经考核,个人能力等均没问题,无奈虚假资料,涉及人的品性问题,直接电话告知不予录用,并点明其虚假资料,其也知晓自己所作所为,无话可说。这件事告诉了自己面谈中背景探查的重要性,因为有时一天下来,要谈很多人,确实会有人为意识上的一些疏忽,这就需要我们养成良好的职业态度,还好职位申请表以及职位确认书均注明个人资料若有虚假,自负责任。
少许心的,权当分享,欢迎大家继续补充。
作者: slfs 时间: 2009-12-1 10:55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愿意,一般人有“好马不吃回头草”的思想,离开后就不愿再到原公司应聘,往往愿意回来的,基本都是已经对外部环境和公司金进行了充分思考的,当初造成他离职的种种原因也能通过一段外部经历让他认识到解决办法或适应方式,由于这部分员工熟悉企业实际企业,对企业文化的认同也因外部思考更加强烈,因此我觉得招录“回头草”对于企业来说,收益更大。
案例:我公司是民营制造企业,地点由于要靠近资源产地,比较偏僻,因此人员流动率较高,特别是一些公司自己培养起来的人才,但是在离开之后,见识了别的企业之后,有一部分又选择回到公司,特别是部分管理和技术人员,最初由于对于企业的管理有这样或那样的看法而离开公司,但是在他们回来之后,往往能以一个更加客观的角度去看待那些问题,并且也会努力去改进工作,避免那些问题的出现,当时离开的一个工艺员回公司后,经过两年的锻炼,已经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前一段时间已经当上了车间主任
作者: zaiyongyuan 时间: 2009-12-1 11:09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不愿意
因为他之所以离开是因为已经厌倦了现在公司的工作,如果他再回来就说明对外界不适应,并不是说公司的工作仍然吸引他。他在不久还是会离开的。
作者: 小小马马 时间: 2009-12-1 13:27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我觉得这个问题得分类看:
1、有一部分人员当初离开公司是因为自己表现不好,违背且文化或者是其他与公司发展不相适宜的原因,像这样的人,如果再次回到公司的话,会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好的影响,所以,这种情况还是不要为好。
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初离开公司并不是由于上面我所说的原因,这些人当初离开公司往往是由于某些迫不得已的原因,这样的人回来,能够更快的熟悉公司的工作,同时也能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这种情况的话,可以考虑让其重新回来。这样的“回头草”是可以吃的。
作者: vicki 时间: 2009-12-1 13:55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对于“回头草”,作为从业多年的经历来说,其实也分几方面来:离职原因,在职期间的工作状态及工作成绩,个人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原因回来?等等,回头草比新员工的优势在于熟悉公司的环境和氛围,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开展工作,可能不存在新员工因工作氛围不适应或工作能力不相符而导致试用不合格的现象,但还是强调工作能力及人品,离职原因有时未必是真实的,毕竟有些通用的离职原因无法判断是真实的还是补充原因。
当然,回头草最好回来后能换一个岗位,或者比之前的岗位更有挑战性,否则有可能是回头草因暂时找不到好的落角点而选择回来。毕竟人都有一种向前的愿望,重新回来要找到自己新的价值,这样才有助于回头草长期在公司发展。
各位都发表一下感言。
作者: zgx6868 时间: 2009-12-1 13:58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楼上几个朋友回答的挺好。
我也是这个观点,要看情况是否录用回头草。
中国有句话叫好马不吃回头草,所以对于回头草我们要佩服他们的勇气。反正我一般是不好意思去做回头草,如果决定辞职,那无论老板做什么承诺,无论是与企业或人发生多大误会解决与否,绝不回头,的确回头草有很大风险。我们要佩服回头草!
有几种情况下,我们何方不用一下回头草。我这里介绍一下我最近几年使用的“回头草”。
第一、因为内部矛盾离开。一名女士因为在原公司里与经理有矛盾,而且那个经理的确有很大问题,这个女人业务能力很强,经常是销售冠军。出去1年后,觉得还是原公司好,提出回公司。我就把她安排到集团下属的另外一个公司。
第二、因为结构调整离开。由于去年经济危机,一个公司由于结构性调整需要精简人员,裁掉了几个人。今年经济危机基本过去后,原来两个员工想回来,就让他们及时回来了,而且公司负责补齐偶来保险。
第三、因为家庭原因离开。比如父母生病啊,家庭搬迁啊。我们一个员工因为是独身子,家里父母岁数大,男朋友也没有在这个城市,提出离职,后来我们在她去的城市又成立了一家公司,她知道后提出到新公司,我们也同意了她的要求。
第四、离职创业失败回来。我们有几名员工,在职做得不错,提出离职因为自己想创业,一年后,伤痕累累地回来,我们基本都同意了他们的要求,只是要求他们从零开始。现在做得都不错。
类似的情况还很多,只要他们离开公司时,对公司没有伤害,又有一定能力,我们原则上允许他们回来。企业也要有气量,对于那些一冲动就走了,满身伤痕回来的人也要有同情的心,给与他们机会。
当然,来企业不是住店的,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对于下面的情况,坚决不予复职。
一、离开公司时,伤害公司的感情的人,或者顺手牵羊拿走公司财务的;造谣损害公司的,泄露公司经济秘密的等等。
二、复职后第二次离开公司,又想回来的。这种情况有,我们的做法是,无论什么情况,坚决不予同意回来。
三、本想开除的员工,自己辞职后又想回来的。
四、一个公司开除,集团内另外一个公司想要的。
作者: 火月舞 时间: 2009-12-1 14:16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讨论,我个人的观点是要区别对待。
因为我们在选择愿意的时候,我们愿意的前提是什么?是他有过本公司的工作经历还是根据他原来的工作表现及个人素养?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我个人觉得应该以他们原工作表现及个人素养来决定时候愿意接收。而不是全盘否定或者全盘吸收。
当然现在也有一些企业存在着一旦离开本公司就永不录用的规定,个人并不是很赞同这种做法,虽然每个行业的性质不同,但我认为人作为一种资源,是可以循环利用的,但循环利用的前提条件是这个资源要符合公司发展时期的需要。
作者: 绝情客 时间: 2009-12-1 14:58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在一般情况下,我是不太主张有太多的“回头草”重新进入公司的。因为如果给了太多的自由度,在公司能够进出自由,那样人力资源部的工作是很难做的。这样,大家对于入职与离职的处理就有非常大的随意性,动不动就离职,然后隔一段时间后又回来了。同时,现场员工会经常找人力资源部要求介绍人员进入,而人力资源部的具体招聘人员如果无法顶住压力,会经常招聘很多有裙带关系的人进入公司。而如果不要,则人力资源部人办事人员又会面临很多的非议。
所以我主张对“回头草”要给予一定的限制性。当然不可能完全不让其再回来。因为有些人是因为确实有某些特殊原因离开公司的,只要不是工作能力差被淘汰、职业道德差或违规被开除等,正常情况下可以给予其机会。有些人在外面走了一圈后再回来,可能稳定性也会更好。而对于业务营销、技术人才等,如果对公司确有好处,让其回来对公司当然是好事。
我认为具体的操作办法可以如下:首先人力资源管理也要建立数据库,对于离职人员要有记录,至少按要求保留五年。新入职人员再进入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系重新入职人员,要求其提出《重新入职申请》,交原来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签名核准是否可重新录用,并且在人力资源部原来无重大的违规记录。这些可以出台一个具体的管理办法进行约定。这样,能够重新入职的人员基本上能保证其原来的表现是优秀至少是合格的。另外,如果万一其表现不行,其部门领导也是签名同意的,不能将责任推至人力资源部。那么部门领导在签名重新录用这名员工时,就必然会更加慎重处理的。
以上是我的想法,与各位共同分享。
作者: 无神堪培拉 时间: 2009-12-1 14:59
标题: 回复: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quote] 原帖由 slfs 于 2009-12-1 10:55:00 发表
愿意,一般人有“好马不吃回头草”的思想,离开后就不愿再到原公司应聘,往往愿意回来的,基本都是已经对外部环境和公司金进行了充分思考的,当初造成他离职的种种原因也能通过一段外部经历让他认识到解决办法或适应方式,由于这部分员工熟悉企业实际企业,对企业文化的认同也因外部思考更加强烈,因此我觉得招录“回头草”对于企业来说,收益更大。
案例:我公司是民营制造企业,地点由于要靠近资源产地,比较偏僻,因此人员流 [/quote]
“但是在他们回来之后,往往能以一个更加客观的角度去看待那些问题,并且也会努力去改进工作”,这句话偶深有感触,“回头草”如果能做到这一步的话,甭管他回头几回我都要。这样的员工绝对是企业的财富
作者: CQBHR 时间: 2009-12-1 15:01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愿意。前提是回头草确实是我们需要的人才,各项面试指标又能在应聘者中脱颖而出。所以对回头草的重新评估是非常重要的,需要高度谨慎地将其与其他应聘者作比较。
作者: 无神堪培拉 时间: 2009-12-1 15:02
标题: 回复: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quote] 原帖由 vicki 于 2009-12-1 13:55:00 发表
对于“回头草”,作为从业多年的经历来说,其实也分几方面来:离职原因,在职期间的工作状态及工作成绩,个人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原因回来?等等,回头草比新员工的优势在于熟悉公司的环境和氛围,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开展工作,可能不存在新员工因工作氛围不适应或工作能力不相符而导致试用不合格的现象,但还是强调工作能力及人品,离职原因有时未必是真实的,毕竟有些通用的离职原因无法判断是真实的还是补充原因。
当 [/quote]
“回头草”如果能在回来后从事更高或者更有挑战性的岗位当然更好,但是据我的观察和了解,开始的时候一般都比较难。国人对回头草还是有种对待叛徒的感觉,不过半年以后,一般就不会再说东说西了。
您的对离职原因的看法我深以为然,尤其是“毕竟有些通用的离职原因无法判断是真实的还是补充原因。”
作者: 无神堪培拉 时间: 2009-12-1 15:09
标题: 回复: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quote] 原帖由 zgx6868 于 2009-12-1 13:58:00 发表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楼上几个朋友回答的挺好。
我也是这个观点,要看情况是否录用回头草。
中国有句话叫好马不吃回头草,所以对于回头草我们要佩服他们的勇气。反正我一般是不好意思去做回头草,如果决定辞职,那无论老板做什么承诺,无论是与企业或人发生多大误会解决与否,绝不回头,的确回头草有很大风险。我们要佩服回头草!
有几种情况下,我们何方不用一下回头草。我这里介绍一下我最近几年使用的“回头草”。
[/quote]
1、因为内部矛盾和家庭原因的我遇到的较多,不过内部矛盾的我一般也不会考虑。个人认为不能跟上司配合工作的员工,自己本身性格也有问题(不管上司到底是不是废柴,是不是不讲理。个人观点)
2、离职两次的人,我个人还是会考虑一下部门的意见,如果部门愿意接受,我倒也没什么,只是心里有点小疙瘩,呵呵。
3、“一个公司开除,集团内另外一个公司想要的”这个我不太懂,还望前辈再叙述一下
作者: anne安丽 时间: 2009-12-1 15:10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看情况而定,只要他以前工作还比较好就留,以前工作一般,经常犯错的不留。
留的理由:回头草想回头,第一,他有勇气,他会考虑到别人怎么看他,公司怎么对待他,一般人碍于面子不会再回头的,而他能请求回到公司是鼓足了勇气的。第二,他离职后肯定经历了一些事,选择回来是对公司的肯定,这会让他在现在的岗位上更加稳定,并且更加努力以获取同事的认同。第三,他对公司比较了解,对岗位技能比较熟悉,能很快胜任工作,省去了公司的培训费用及时间成本。
不留的理由:表现一般,有时犯点小错,公司巴不得这样的人走,现在想回头公司是不需要的。
作者: 无神堪培拉 时间: 2009-12-1 15:11
标题: 回复: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quote] 原帖由 火月舞 于 2009-12-1 14:16:00 发表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讨论,我个人的观点是要区别对待。
因为我们在选择愿意的时候,我们愿意的前提是什么?是他有过本公司的工作经历还是根据他原来的工作表现及个人素养?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我个人觉得应该以他们原工作表现及个人素养来决定时候愿意接收。而不是全盘否定或者全盘吸收。
当然现在也有一些企业存在着一旦离开本公司就永不录用的规定,个人并不是很赞同这种做法,虽然每个行业的性质不同,但我认为人作为一 [/quote]
只有死板的制度,没有死板的管理者!
作者: anne安丽 时间: 2009-12-1 15:18
标题: 回复 14F 无神堪培拉 的帖子
“甭管他回头几回我都要”?回头一次后再走,我们就不会要了,即使他再有能力也不要,这是人品和职业道德的问题了,说不定还把你们公司的机密带走了呢。:Z
作者: 无神堪培拉 时间: 2009-12-1 15:21
标题: 回复: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quote] 原帖由 绝情客 于 2009-12-1 14:58:00 发表
在一般情况下,我是不太主张有太多的“回头草”重新进入公司的。因为如果给了太多的自由度,在公司能够进出自由,那样人力资源部的工作是很难做的。这样,大家对于入职与离职的处理就有非常大的随意性,动不动就离职,然后隔一段时间后又回来了。同时,现场员工会经常找人力资源部要求介绍人员进入,而人力资源部的具体招聘人员如果无法顶住压力,会经常招聘很多有裙带关系的人进入公司。而如果不要,则人力资源部人办事人员又会面 [/quote]
1、确实需要对回头草加以一定的限制性,不管是数量上还是职位内容上,否则人事部确实会受人非议。
2、兄弟的具体操作办法非常棒,很有实际操作价值。只是欠缺“这些可以出台一个具体的管理办法进行约定”,希望您能把这个作为您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心得体会,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作者: waniu 时间: 2009-12-1 16:48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可以考虑招募“回头草”。
个中缘由:微观上讲,人力资源管理终极目标是做到人岗匹配。这是一个非常客观和中性的根据。所以,是否招募,从理性角度,只要人岗匹配,是最重要的。
作者: hanchan 时间: 2009-12-1 17:28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先领题目奖:D
愿意有选择地用
从企业的角度来讲,这跟企业文化和领导的风格有很大的关系。在我们公司,之前的老板是很排斥“回头草”的,坚决杜绝。前几年民工荒的时候,工人招不到,HR从人力资源的角度出发,制定管理办法,对“回头草”进行了分类(从离职原因、以往考绩等),说服老板对不违法及考绩在一定程度之上的“回头草”(包括工人和其他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任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HR的招聘难题,也为公司网罗回一些人才。
我们公司招聘很多应届生,在公司一段时间后,他们觉得自己已有所成长和沉淀,认为公司的空间不够,想象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只是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谅解他们的年轻,只要是之前表现良好并依规定做好交接办理离职手续的人,是欢迎复职的。他们的回头本身就是一种认可,不需要太多的培训和指引,他们原有的沟通渠道和模式及资源,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为防止他们会自由进出,特别规定,复职的机会只有一次。这样,他们在比较后,会发现,其实这里还是不错的,所以应该会好好珍惜。
作者: 发绺 时间: 2009-12-1 17:48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要看具体的情况是什么了的,
毕竟以前的员工能够很快的融入到公司里的
作者: zgx6868 时间: 2009-12-1 18:57
标题: 回复: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quote] 原帖由 无神堪培拉 于 2009-12-1 15:09:00 发表
[quote] 原帖由 zgx6868 于 2009-12-1 13:58:00 发表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楼上几个朋友回答的挺好。
我也是这个观点,要看情况是否录用回头草。
中国有句话叫好马不吃回头草,所以对于回头草我们要佩服他们的勇气。反正我一般是不好意思去做回头草,如果决定辞职,那无论老板做什么承诺,无论是与企业或人发生多大误会解决与否,绝不回头,的确回 [/quote]
“一个公司开除,集团内另外一个公司想要的”是指集团公司内部有很多公司,一名员工被公司开开除了,但是集团内其他公司知道后想要他,也许是这个员工确实有一些留下的才能,也许跟这个公司有说不清楚的私人关系,我的原则是既然被集团内其他公司开除了,自然问题很严重,所以其他公司不允许再接受。
作者: 隔岸观火 时间: 2009-12-1 19:46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我想企业需要的是“合适的人”,对于吃“回头草”的员工我们还是要因人而异,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我们公司有很多高层都是在企业的发展中离开,后来在企业的高速发展中回来,没有人说不合适,现在也干得挺好,如果我们以此来判断员工的忠诚度,那么我们得期待员工永远不要跳槽。
个人看法,参考。
作者: 无神堪培拉 时间: 2009-12-2 08:40
标题: 回复: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quote] 原帖由 anne安丽 于 2009-12-1 15:18:00 发表
“甭管他回头几回我都要”?回头一次后再走,我们就不会要了,即使他再有能力也不要,这是人品和职业道德的问题了,说不定还把你们公司的机密带走了呢。:Z [/quote]
个人感觉这个还是上升不到“人品和职业道德的问题”,而且回头草肯定难有机会经常接触公司机密,至于“说不定还把你们公司的机密带走了呢”,这可是绝对的人品和职业道德问题。
话说回来,尽管想让他回头很多次,但老板绝对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得,呵呵
作者: cparis 时间: 2009-12-2 10:18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谈谈我的看法:
对于下面几种情况,是坚决不予考虑的:
1、在本集团公司离职后这段时间,离职频率过高的;
2、通过离职再入职的方式在集团公司内部调整的;
3、从集团公司离职2次的;
4、因与公司领导或同事发生矛盾或违反公司规定离职的;
5、想要从事与离职前工作内容不相关的工作的;
如何对待“回头草”,我会根据时间段来区分,前提是再次应聘的岗位同离职前岗位相关:
1、离职1年以下的:不用。失去了才懂得珍惜的人,大多没有明确的价值判断,缺乏职业规划。
2、离职1年到2年的:可能用,可能在别的公司发展遇到瓶颈,想回到自己适应和熟悉的环境中,这样的人可以根据过往的绩效和人事评价选择录用。而病急乱投医只想找个接收自己的公司的人,坚决不予录用。
3、离职2年到3年的:不用。未必会适应公司发展的节奏了。
4、离职3年到5年的:不用。很难给他安排到一个适合他的岗位。这类人往往高不成低不就。
5、离职5年以上的:可能用。可以安排到中、高层的相关工作岗位中。因为5年内一直从事这个岗位,相关专业技能已经具有专业水平。同时可能会对这个岗位带来新的模式和价值参考!
作者: shoushanglang 时间: 2009-12-2 10:35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我认为还是不找为好:
离开公司的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自动离开的;二是被公司辞退的。
自动离开的多是公司薪酬待遇或文化价值观等问题不能满足或相悖而离开的,再回来多是迫于无奈,一旦外边有更好的机会,还是会离开的。特别是薪酬待遇问题,随着该员工业绩的提升,会不断以此来要挟公司。被公司辞退的,就更不用说了!
作者: 逆流北上 时间: 2009-12-2 10:39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呵呵,看来我来晚了,大家都说得差不多了,有详述也有总结的,呵呵,偶就说一下公司的操作吧,精神上支持一下版主
公司从流程上规定是很简单的,就三条:
1. 离职前绩效考核符合要求,达到良好。(个人理解为:不好的或者一般的员工如果离职了,虽然让他们回来会节省招聘成本和用人成本,但企业同时也可以失去一个补充新鲜血液,提高人员素质的好机会,所以对于表现一般的可替代性比较强的,就不鼓励人才回流了。)
2.候选人符合目前职位的要求。(这点可以省略不计)
3.候选人的离职原因可被接受。(这就是TX们说的各式各样的原因了,有个TX总结得很好,我就不赘述了)
实际操作中总结出一点人才回流后的小启示:
1.因为现有职位没有挑战性离职,个人能力又比较强的员工,回来后最好调整工作岗位。千万不能以为她在外面受到一时的挫折退缩回来后就会安于现状了,如果你让她继续在角落里发霉,她一定会再次出走的。
2. 原则上离职半年内回来的员工工资待遇和离职前一样,职位也尽量和离职前保持一致,很简单,这是为了不误导其他没有离职的员工。
3.原则上离职的员工在本公司工龄是不连续计算的,这就涉及到很多利益(如离职补偿金,公司年金,年终奖金,花红等),从另一个方面要让员工去承担一定的离职成本,去控制离职的随意性吧。
即使我们鼓励回流,但毕竟不鼓励离职啊,呵呵
貌似有点跑题,呵呵,忙里偷闲没来得及整理 见谅
作者: yongmail 时间: 2009-12-2 10:52
标题: 回复: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是否愿意要视员工个体实际而定,如果是有能力且在公司工作表现还可以,原则上是愿意的;如果是能力弱或在公司表现一般原则上不愿意。愿意的理由是他认同公司、感觉出去兜了一圈后,原公司还是不错的,且回头草对公司有较好的了解,融入公司快,与各部门或同事配合起来较默契等。。。
作者: 无神堪培拉 时间: 2009-12-2 10:55
标题: 回复: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quote] 原帖由 cparis 于 2009-12-2 10:18:00 发表
谈谈我的看法:
对于下面几种情况,是坚决不予考虑的:
1、在本集团公司离职后这段时间,离职频率过高的;
2、通过离职再入职的方式在集团公司内部调整的;
3、从集团公司离职2次的;
4、因与公司领导或同事发生矛盾或违反公司规定离职的;
5、想要从事与离职前工作内容不相关的工作的;
如何对待“回头草”,我会根据时间段来区分,前提是再次应聘的岗位同离职前岗位相关 [/quote]
您用时间段来区分的观点偶闻所未闻,受教了,已经把您的回帖存入我的学习文档中了,真的很赞。
期待您更多的参与。
作者: 无神堪培拉 时间: 2009-12-2 11:07
标题: 回复: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quote] 原帖由 逆流北上 于 2009-12-2 10:39:00 发表
呵呵,看来我来晚了,大家都说得差不多了,有详述也有总结的,呵呵,偶就说一下公司的操作吧,精神上支持一下版主
公司从流程上规定是很简单的,就三条:
1. 离职前绩效考核符合要求,达到良好。(个人理解为:不好的或者一般的员工如果离职了,虽然让他们回来会节省招聘成本和用人成本,但企业同时也可以失去一个补充新鲜血液,提高人员素质的好机会,所以对于表现一般的可替代性比较强的,就不鼓励人才回流了。)
[/quote]
1、逆流从招收的角度来阐述,个人很欣赏“三条流程上的规定”。
2、回流后的建议,第一条也是很好的补充,既然招回了"回头草"那就要好好的利用,以免再次重蹈覆辙。
3、第三条离职员工的工龄计算,个人认为还是加上一定的比例,完全不算也有点太过苛刻了,呵呵,适当算一点,某些福利也可以享受一下。
作者: 逆流北上 时间: 2009-12-2 11:56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3、第三条离职员工的工龄计算,个人认为还是加上一定的比例,完全不算也有点太过苛刻了,呵呵,适当算一点,某些福利也可以享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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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提醒的是啊~~~
完全不算工龄一方面是控制了离职,但是对于资深人员,的确也成本高了点,减少了人员回流的动力啊,的确应该按照绩效考核的等级和服务年限来适用不同的规定,很好的建议。记录在个人的HR笔记了。
作者: Happy苏苏 时间: 2009-12-2 22:47
标题: 回复: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quote] 原帖由 绝情客 于 2009-12-1 14:58:00 发表
在一般情况下,我是不太主张有太多的“回头草”重新进入公司的。因为如果给了太多的自由度,在公司能够进出自由,那样人力资源部的工作是很难做的。这样,大家对于入职与离职的处理就有非常大的随意性,动不动就离职,然后隔一段时间后又回来了。同时,现场员工会经常找人力资源部要求介绍人员进入,而人力资源部的具体招聘人员如果无法顶住压力,会经常招聘很多有裙带关系的人进入公司。而如果不要,则人力资源部人办事人员又会面 [/quote]
非常赞同13楼这位同志的看法。
本人觉得这个问题其实跟“分了手的恋人是否能复合”有点类似啊 ,呵呵 试想,你能容忍你的恋人随随便便跟你分了手又回来找你吗?所以稍微有点理智点的人不会随便跟恋人分手。
而且大多情况都是员工主动离开公司,很少有被公司炒掉的人会再回来吧。首先员工离开公司肯定是有原因的,可能是公司方面的原因:福利待遇,工作环境,企业文化,发展前景等等确实不太理想;可能是员工个人原因:也许公司在各方面来讲已经很适合他了,但他还不满足,对外界环境估计太乐观,以为能找到更好的,结果碰壁了又想回公司。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开的,我认为如果他不是对公司特别有用的人或者有强烈欲望回公司并能长期发展下去的人,公司没必要让他回来。因为这种现象一定要加以控制,否则会养成员工“自由进出”的习惯,给人力资源部门带来很多麻烦。
我们公司对离职后从新入职的员工有明确规定和操作流程:
1,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我公司有ERP系统,记录员工档案资料和奖惩记录)
员工在职期间有没有不良记录(查系统记录,与原部门主管同事沟通了解情况)
以下人员不予录用:离职1年以内的,自离人员,有不良记录的,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被公司开除人的,2次离职记录的等等。
2,核实员工离职后的发展情况(调查员工离职后都做了些什么,这个难度较大,不可能100%准确)
主要就是要看员工是不是离职后又经过深思熟虑考虑清楚了才决定回公司并且打算长期稳定的做下去的。
3,考查员工各方面能力,只招优质的“回头草”
4,如有特殊情况,部门主管又同意录用的,必需在《离职人员入职审批表》上签字确认,如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那责任也不在人事部,哈哈。
作者: 向南飞= 时间: 2009-12-3 08:55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我不喜欢"回头草".。
这种人大多都比较有复杂的原因,他回来后自己的心态在短时间都很难平复,对周边的人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除非紧缺的很专业的人才)
作者: yehanxing03 时间: 2009-12-3 11:54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分析如下:
首先,如何评判好马的标准,业务能力/核心技术/专业技能/人际关系/性格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考量,特别在性格素质和人际关系进行评估
其次,回头的原因,对于好马离职及回头的原因进行详尽的了解,包括从同事\朋友等侧面渠道,当然还要基于公司业务\部门发展\岗位空缺等角度,评价其中的契合度及需求紧急程度,
再次,应当作好好马回头的承接工作,如果此人人际关系不错的话,应该是皆大欢喜的事,但是如果领导及同事非议的话,应当主动创造宽容和谅解的氛围,特别是激励好马工作的业绩和人际关系的沉淀
最后,对好马的工作及生活状态保持观察,持续追踪,异常状况及时发现并给予答复:Z
作者: lucao1618 时间: 2009-12-3 22:02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我愿意
对于原因,要看情况,总的来说但有利也有弊
一、有利
1,可以表明我公司有包容、开明的文化,对企业名誉及社会形象有利。
2,可以节约招聘成本。
3,上手快,节约培训成本。
二、有弊
1,不利于新鲜血液的注入。
2,容易造成恶性循环,公司的包容可能导致其他员工效仿跳槽,跳槽不成功回来就是。
暂时只能想到这点了。:Z
作者: josh-001 时间: 2009-12-4 15:04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愿意:如果是我们请回来的回头草,肯定愿意了,而且还巴不得呢;如果是他自己要求回来的回头草,我们一般不会排斥,不过会考虑一下实际情况,如岗位呀,要求呀等等一系列的变化。但是总体来说,是不排斥回头草的,不像有的公司规定,出了公司的人永不录用,呵呵。
案例:我们公司研发的技术总监在08年5月份由于相关管理和发展理念问题,提出辞职并离开了公司。到了8月份,大家一起聚会时,研发部的很多员工一致希望他回来,后来就回来了,公司所有人都感到很高兴。
今年,我们正在和另一个去年离职的人在洽谈,希望他能回来。
“回头草”能回来,前提是他走的时候不存在他个人人品、能力或公司哪方面的问题,而是合作方式方面,或是其他如读书、搬迁等原因。
作者: 墨秉 时间: 2009-12-8 10:21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我赞成,不过要查查吃回头草的马的历史记录,是不是匹好马,任劳任怨的马,还是无组织无纪律的驽马。
作者: w8010 时间: 2009-12-8 11:02
标题: 回复: 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对于基层员工(技术性的除外),我不会复聘。中高层的员工,复聘前会先根据以前此人的工作表现,然后做离职后工作的背景调查。理论上说能回来的管理者相对会比较忠诚。以前工作表现好,以为外面有更好机会的人回来,我们当然欢迎。平时表现不好,又想回来的,拒绝。当然离职半年内不得复聘。
复聘制度是个双刃剑,做得好,可以提升员工满意度,做不好,会让人觉得反正我做去了还能回来,不如出去闯闯。所以对于复聘者离职时一定要做好离职纪录,写明此人以后如复聘,是推荐入职,还是不考虑,或做调查后再录用。
总之,制度没有好与不好,在于人。
作者: 飞扬132 时间: 2009-12-8 14:41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针对此现象要明确一点就是当初他是什么原因辞职的,又是什么原因回来的
在平时的工作中也碰到类似问题,从个人角度来说一般不会再录用,来了还是会走的。
一个人会回原来的公司上班,一大部分是因为目前还没有合适或是机会找到更好的,回来对他来说只是过渡,有机会还是会离开的。
作者: 听风吹过的声音 时间: 2009-12-11 23:32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愿意
1. 对“回头草”自身而言,公司的包容性能够感动他们,会激励他们竭诚为公司服务
2.对公司其他员工,一方面展现公司的包容的文化理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员工满意感;另一方面,通过“回头草”的选择可以说明,还是本公司好~
作者: taotao123680 时间: 2009-12-12 21:26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看是什么情况,我公司(10000人以上)处理原则如下:
1、对于公司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再录用;
2、对于从公司离职后,获得公司补偿或竟业禁止补偿的不再录用;
3、对于有一定技能,又没有上述问题的,在用人部门允许情况下可考虑录用,但录用后,工资小于等于同水平或一起进入公司得人员工资。
QQ:825117608
作者: himula123 时间: 2009-12-14 11:10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每个公司的具体情况可能都有所不同吧。
就我们公司来说,离职率是相对较低的。根据我们做的离职面谈,绝大部分离职者(公司不与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外)都是因为个人规划中发展平台与工作内容两个方面的原因离开。这不是意味着我们公司的晋升体系不完善,相反,我们公司在这块做得还比较不错。而是因为公司人才较外部水平高一些,竞争激烈。所以,有员工要吃回头草,我首先需要考查的就是,关于他自己的职业规划(特别是短期、中长期),以及他在其他公司工作时,发生了哪些具体的事情,让他调整了自己的职业规划,让他愿意重新再回到本企业。
例如,我们公司曾经有一位同事A,在离职后一年左右,又向公司投递了简历(他在职时我还未到公司)。我向相关同事了解过以前的情况后,初步判断A在离开我们公司时,其实并未做好相关规划,可能只是感觉自己未发挥出水平,可以有更好的职位和薪水,于是离职。我与A电话联系的,聊过后印证了前面的想法。A在其他公司工作后,发觉并不如他所想的那样能够大展宏图,反而很多地方比我们公司差了很多(我们是港资,很多方面算不错的了),这才想吃回头草。我也征求了部门主管的意见,A在工作能力各方面也不是很优秀。综合考虑,最后A并没有成功吃到回头草。
因此建议大家,吃回头草并不是不行,但,一定要弄清楚员工吃回头草的前因后果,再结合他的工作能力综合考虑,这样才能皆大欢喜。
作者: 打哈欠的猪 时间: 2009-12-22 18:39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要看这马是什么马?好马当然要拉回来,烂马就算了。
我们以前企业是一旦离职,就不允许回来,如果要回来要总裁批准,并注明期间做了哪些工作,有没有做损害公司的事情,结果流程还是坚持在走,就算公司发现销售人才急缺的时候还是会坚持走流程,意义是要告诉在岗的人,不要轻易放弃你的工作,要不,想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作者: lisa1983 时间: 2009-12-22 20:25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愿意。在现在企业中有很多员工离开公司或许是因为不得已或着是因为没有认识的企业的优点回离开公司,但当企业再次给予她机会是,他一定会比以前干的好。
作者: sxf.0308 时间: 2009-12-22 21:18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才看到信息!
这个要看此马离开的情形了,如果是以因为公司的情况提出辞职,它不会选择回来的;若是纯属个人原因,公司还是要斟酌一下,如果 是不可或缺的人才,我想老板还是愿意留住此马,如果不是,公司只能婉约拒绝他,我认为可以做一个测试回绝他。
作者: yuyouliang 时间: 2009-12-30 16:40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你(喜欢)愿意招“回头草”吗?
这个问题怎么讲呢?什么问题都要分为二:
这个问题怎么能用愿意不愿意来评判呢?,版主我们是不是应该确定好一种方式来有效的讨论呢?因为这里有很多原因,我们不能以愿意和不愿意直接了当来评判,毕竟这个问的就有点问题,如果他自己由于特殊原因离职的且该员工在公司没有劣迹,工作属于合格的,那么就这种情况我一般还是愿意招的,如果其没有特殊原因或特殊原因是不能与企业同命运共患难的,那么他即使是能力和技术再好我也不会请他,原因很简单,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最基本的游戏规则。
作者: lucybith 时间: 2009-12-30 17:04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原则上公司是不接收的,但也有例外,公司创建至今,寥寥数人而已!虽然想回者颇多!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为了警戒在职者,要思虑周全,断绝他们的后路!以我个人来看,是可以接受的,但必须有个标准,举个例子来说,必须绩效达标多少?有什么业绩?有无品行问题?用人部门是什么意见?是否正常离职等等因素,综合下来满足者也就屈指可数了,相信在这种情况回归者,一方面个人能力没有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熟悉环境及工作,节约很多成本,相比于取消试用期那点费用和新招来说,成本绝对大大降低!更重要的是,其稳定性不言而喻。
作者: 安娜卡列妮娜 时间: 2010-1-17 16:41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企业是否接受离职员工回来,首先要看离职原因,其次要看他回来能为公司做什么。公司聘请新员工,需要培训,成本增高,而使用复职员工,由于他们以前服务过该企业,就可以很快融入企业当中。此外,前员工在其他企业的工作经历和感受,会为企业形成多元文化带来了积极影响。
作者: wenliatt 时间: 2010-1-21 09:42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还是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肯定会衡量这个人当初离开的原因。若是客观原因比较多,那就比较现在他的实际情况与我要招聘的职位的匹配度。但若是他自己的主观因素,比如和同事不和或者是人品有问题。因为他回来了之后毕竟面临的大部分都还是当初的同事。所以很多问题依然会存在。所以不可能招一个麻烦回来的。
作者: 天使不在 时间: 2010-4-7 16:30
标题: 回复 1F 无神堪培拉 的帖子
一般情况下不是很愿意,但也有一句话“做生不如做熟”其实个人觉得这视情况而定,比如:如果当初是因为在公司范了错误的那种,公司可以考虑终身不予以录用;但如果是平时在公司表现很突出,当时因个人原因(包括有更好的发展)主动向公司请辞的,如果公司刚好紧缺他以前这个职位的话,在未找到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让他回来(其实这种情况下,他愿意回公司也可视为,虽之后给他的待遇比公司要好,但或者其他方面他认为公司比其他公司做得好);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公司表现平平的这种人,当初也是因个人原因主动请辞的,这种人我觉得公司可设个门槛(比如:出公司后几年不予以录取),这同时也表现了公司的严谨性。
作者: 啄木鸟! 时间: 2010-4-7 16:58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愿意。
既然是回头草,要分析他的离职原因和回头原因。
作者: kisswindows 时间: 2010-4-13 15:52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看情况吧,如果对方并非因为薪资待遇而离开,而是其他的原因离职的话,我们都会愿意,因为他们入手毕较快。。。
作者: 夹小包穿小貂开捷达喝 时间: 2010-4-13 15:59
标题: 回复:招聘区周二论战台002期——你参与,我加分
招聘回头马还是能给HR 带来很多方便的地方的~但是就是要做好公司内的背景调查以及在之前的工作背景调查,这样也可以避免HR 的招聘人员在更换后更构全面了解“回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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