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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beyondamoyou    时间: 2009-12-12 14:46
标题: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某国企以解决本地户口为由,要求签署服务期为期5年的合同; H: x9 n* w6 i9 B, ? 在条款中规定如果不满5年则需要支付高额所谓“违约金。9 l" W- A2 \: x" a2 k) Q5 {; N 7 s; H) Y. o @' H8 c 请问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吗?我知道新合同合同法规定除某些特定的项目可以支付违约金以外,这个不算吧?, R& R R) o1 O; u3 k4 R 5 b/ N, ~ m# K! }6 o " {2 i: Y6 I' g0 G
作者: 非常人贩    时间: 2009-12-12 16:20
标题: 回复: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1、《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当公司对员工进行专项技能培训,并且有培训费用支出单据,才可以与员工约定服务期限。显然,解决户口问题并不在此之列。 & X9 g$ d0 ^) w1 [2、《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公司可要求员工支付赔偿金。但赔偿金不得超过员工未履行的服务期限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的总额。2 B- T( [& w$ L( ]4 ~% b3 v 因此,公司这种做法不合法。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09-12-12 21:29
标题: 回复: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各个地方不一样。所以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劳动局。
作者: lingdemeili    时间: 2009-12-13 10:54
标题: 回复: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地方都有地方政策,还是先应咨询当地劳动局。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09-12-13 17:35
标题: 回复: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无效,想留人也不能这样无技术性地设置障碍啊。
作者: 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    时间: 2009-12-17 15:27
标题: 回复: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合同有效,违约金条款无效。不过如果要离职时,也要顾及到户口问题。公司不应用户口作为要挟的手段,员工也不应有“骗取”户籍的动机。
作者: 不说抱歉    时间: 2009-12-17 17:21
标题: 回复: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这当然是违法的,不过公司既然这么写了,肯定是有办法的
作者: 该用户名无效    时间: 2010-1-14 11:11
标题: 回复: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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