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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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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yondamoyou
时间:
2009-12-12 14:46
标题: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某国企以解决本地户口为由,要求签署服务期为期5年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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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条款中规定如果不满5年则需要支付高额所谓“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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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吗?我知道新合同合同法规定除某些特定的项目可以支付违约金以外,这个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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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非常人贩
时间:
2009-12-12 16:20
标题:
回复: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1、《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当公司对员工进行专项技能培训,并且有培训费用支出单据,才可以与员工约定服务期限。显然,解决户口问题并不在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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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公司可要求员工支付赔偿金。但赔偿金不得超过员工未履行的服务期限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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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司这种做法不合法。
作者:
蹲着玩尿泥
时间:
2009-12-12 21:29
标题:
回复: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各个地方不一样。所以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劳动局。
作者:
lingdemeili
时间:
2009-12-13 10:54
标题:
回复: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地方都有地方政策,还是先应咨询当地劳动局。
作者:
cowboykiki
时间:
2009-12-13 17:35
标题:
回复: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无效,想留人也不能这样无技术性地设置障碍啊。
作者:
北京劳动法专业律师
时间:
2009-12-17 15:27
标题:
回复: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合同有效,违约金条款无效。不过如果要离职时,也要顾及到户口问题。公司不应用户口作为要挟的手段,员工也不应有“骗取”户籍的动机。
作者:
不说抱歉
时间:
2009-12-17 17:21
标题:
回复: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这当然是违法的,不过公司既然这么写了,肯定是有办法的
作者:
该用户名无效
时间:
2010-1-1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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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占个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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