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 公 司 职 位 评 价 案 例
% y+ o& g5 i( @4 MA 公 司 在 进 行 了 职 位 分 析 , 获 取 职 位 信 息 以 后 , 着 手 进 行 职 位9 ~$ {1 C3 R3 q* c' A& R! B8 B 评 价 , 以 确 定 职位 的 相 对 价 值 。
7 e Z! f1 g b0 @- X: b 9 ]/ Z% r& y, W- W* D' \为 合 理 的 确 定 职 位 相 对 价 值 , A 公 司 成 立 了 以 人 力 资 源 部 经 理 为 首 的 职 位 评价 小 组 , 并 邀 请 了 外 部 专 家 参 与 职 位 评 价 过 程 。 在 外 部 专 家 的 建 议 下 , A 公 司 采 用 了 国 际 通 行 的 护 IPE 码 作 为 职 位5 l: Y! Z$ X) t, _ 评 价 的 工 具 , 为 保 证 职 位 评 价 工 具 的 科 学 性 , 职 位 评 价 小 组 没 有 对 职 位 评 价 方 案 进 行 修 正 。
A 公 司 共 有 80 多 个 岗 位 , 有 管 理 类 、 技 术 类 、 营 销 类 三 种 职 位 类 别 , 职 位 评 价 小 组 从 中 选 择 了 约 30 个 岗 位 作 为 标 杆 , 标 杆 岗 位 的 选 择 是 按 照 纵 向 的 职 位 等 级 进 行 选 择 , 没 有 考 虑 横 向 职 位 类 别 的 p) s7 T* ^, {3 [ 因 素 , 这 一 硫 漏 为 以 后 的 职 位 评 价 方 案 的 扩 展 埋下 了 隐 患 。
S" [$ m) N- g( Z! A, M# z( {6 j; n; C为 保 证 职 位 分 析 的 公 平 性 , A 公 司 采 取 了 三 方 评 价 的 方 式 1 : 上 级 评 价 占 4O % 、专 家 评 价 占 30 % 、 员 工 个 人 评 价 占 30% 。 职 位 评 价 方 案 下 发 后 , 立 刻 . 在 员 工 中 引起 了 较 大 的 反 应 。 首 先 由 于 事 先 没 有 进 行 培 训 , 员 工 根 本 不 理 解 进 行 职 位 评 价 的意 义 和 作 用 ; 其 次 , 由 于 职 位 评 价 方 案 过 于 专 业 , 员 工 很 难 对 各 种 描 述 准 确 把 握 ,经 过 一 番 争 论 , 大 家 渐 渐 对 职 位 评 价 失 去 了 信 任 ; 最 后 , 由 于 个 人 对 方 案 中 的 表 述理 解 不0 S* q1 d- u' ~" x 一 样 , 每 个 人 对 自 己 职 位 的 评 价 都 超 出 了 常 理 , 最 为 可 笑 的 是 公 司 行 政 文 员 对 自 己 岗 位 的 评3 ^2 Z% F) m4 d* ~/ h1 g 价 得 分 居 然 超 过 了 行 政 人 事 总 监 。通 过 这 种 方 式 收 集 的 职 位 评 价 数 据 当 然 不 能 使 用 这 一 途 径 ,0 t1 A! |7 f" E. y 只有放弃这一途径。采 取 人力 资 源 部 门 会 同 直 接 上 级 评 价 和 专 家 评 价 的 方 式 确 认 职 位 的 价 值 。 在 这 一 评 价 的过 程 中 , 遇 到 了 一 个 致 命 的 问 题 : 技 术 类 职 位 的 评 价 的 结 果 平 均 水 平 低 于 管 理 类 职位 , 这( a {( L$ f+ [5 t6 X 一 结 果 显 然 和 公 司 倡 导 的 薪 资 分 配 向 技 术 人 员 倾 抖 的 导 向 不 相 符 合 , 而 按 照 这 一 结 果 所 得 的$ D. l( U+ \& M: h w5 | 薪 酬 显 然 不 利 于 留 住 这 些 核 心 人 员 。 经 过 七 拼 八 凑 , 终 于 拿 出 了职 位 评 价 方 案 的 初 稿 。
职 位 评 价 方 案 一 经 出 台 , 立 刻 在 员 工 中 引 起 杆 然 大 波 , 员 工 纷 纷 将 自 己 职 位 的结 果 与 其 他% B4 b5 Q3 Z' X, W& b 职 位 进 行 对 比 , 然 后 通 过 正 式 或 非 正 式 渠 道 向 公 司 反 应 。 职 位 评 价 小 组 经 过 仔 细 审 查 , 发 现 “ 沟 通 ” 维 度 上 , 人 力 资 源& R& n* D9 f8 U( o 部 文 员 的 得 分 比 营 销 部 主 管 还 要 高 , 这 些 显 失 公 平 的 地 方 , 成 为 本 次 职 位 评 价 最 为 薄 弱 的 被 攻 击 环节 , 直 接 导 致 了 职 位 评 价 的 最 终 失 败 。
确 实 有 很 多 职 位 横 向 对 比 有 很 大 的 出 入 , 在 职 位 评 价 的 各 维 度 上 , 各 职 位 也 缺 乏 可 比 性 , 甚 至 出 现 在 4 ~9 f) a6 i, |【 案 例 讨 论 与 练 习 题 】
4 @! e A) \% e& |5 u1 . A 公 司 职 位 评 价 过 程 中 出 现 了 哪 些 问 题 ? 为 什 么 本公 司 的 职 位 评 价 最 终会 失 效 ?
, m5 H( J' b( ]" s2. 在 职 位 评 价 中 , 员 工 应 有 多 大 的 参 与 程 度 , 是 不 是 应 完 全 公 开 透 明 ?
! R3 a/ W; ?1 I5 T* z3. 技 术 类 职 位 应 如 何 确 定 其 报 酬 水 平 ?
: f$ \) a$ L$ U6 V+ K # V$ h R7 h( J: k3 v4 . 职 位 评 价 的 适 用 范 围 是 什 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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